骂胖东来“邪教头子”被罚260万!这个网红名下公司全黄了!

发布时间:2026-06-03 02:48  浏览量:1

兄弟们,今天这个事,值得所有搞自媒体的人好好看看。

6月1日,由许昌中院审理的“胖东来诉柴怼怼案”,正式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入选的可不是什么普通案子,这个案例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面向全国四级法院开放的权威类案检索平台,入库案例须经最高法严格审核,对全国类似案件具有示范价值。

说白了,柴怼怼这个案子,以后会成为全国各地法院在审理类似“网红碰瓷企业”案件时的参考“蓝本”,甚至可能被直接援引。

一个靠骂人吸粉的网红,硬生生把自己骂成了“法律教科书”里的反面教材。

就问你,这260万罚得值不值?

复盘一下这个案子,柴某前(网名“柴怼怼”)的操作堪称“经典”。

他从2025年3月开始,借用他人实名注册的抖音号“柴怼怼”,开始在各大平台炮制针对胖东来的视频,疯狂造谣抹黑,从产品质量到创始人于东来本人,无一幸免。

最嚣张的是,他不断发布带有侮辱性的低俗内容攻击于东来,甚至在视频中辱骂胖东来创始人为“邪教头子”“有前科”,言辞极其恶劣。

他这么做图什么?带货,引流。说白了,他靠“骂胖东来”吸粉,然后把流量导给自己在温州和武汉的珠宝公司。

很多网友当时还在评论区起哄,觉得他是个“敢说话的斗士”。

但很快胖东来就祭出了大杀器——直接起诉,而且一告就是四家:网红本人、账号注册人、两个关联珠宝公司,全部打包送上法庭。

胖东来索赔600万,法院最终判赔260万,外加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停止侵权。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时,重点辨析了三个争议焦点,每一个都精准地戳中了这类网红的老底。

第一,他不是普通的“吐槽网友”,他明确被认定为“经营者”。

很多网红喜欢拿“消费者”身份当挡箭牌,说自己只是不满意、发牢骚。

但法院审理查明,柴某前造谣抹黑胖东来玉石“利润有几十上百倍”,是为他在温州的珠宝公司引流。

他的主体身份是同行经营者,所以法院认定他构成商业诋毁。

第二,赔偿260万不是瞎定的,不仅看带货额,还看退货额。

法院认定,柴某前的虚假言论直接造成了胖东来玉石业务的退货率上升,其他业态商品销售也受到了间接负面影响。

法院据此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损失,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象征性地罚个几万块。

第三,骂公司还不够,他还骂了老板个人,这就构成“双线侵权”。

在这个案子里,法院明确指出:柴某前一边对胖东来实施商业诋毁,一边针对其法定代表人于东来本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

一边动企业的饭碗,一边砸老板的招牌。所以这260万里既有给公司的赔偿,也有给于东来个人的赔偿。以后再有人想“骂公司顺便踩老板”两头博流量,可得掂量掂量了。

这个案子早在2025年9月就判了,为什么现在又重新提上热搜?

因为它入选了人民法院案例库。

到2025年7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已突破5000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权威统一类案检索平台,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

当法官通过类案检索平台办案成为一种自觉,这个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内的影响力将在未来数年内持续发酵。

更耐人寻味的是柴某前个人的现状。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柴向前(柴怼怼)关联企业共26家,目前已有7家注销或吊销,仅余19家存续。

法院判决赔钱、赔礼、删视频,还要把他的案子收进“教科书”,不是为了让谁难堪。

这是在给所有想靠“碰瓷”牟利的人立一个明确的路牌——你可以做自媒体,可以对任何社会现象发表评论,甚至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地表达批评。

但当你把“攻击”当成生意,把“诋毁”当成流量密码,把传谣造谣看成传播成本的“必需开销”时,一条法律的绳索就已经架在你的脖子下面了。

你觉得身边还有哪些网红是靠“骂人、碰瓷、树敌”来博眼球的?对于越来越严格的网络法治环境,你是支持国家封杀极端言论,还是担心言论空间被压缩?

评论区见——你是支持用更严格的法律封杀不良网红,还是担心误伤合理批评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