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纳统“黄金期” 月度申报进行时——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篇

发布时间:2026-06-03 15:36  浏览量:1

本期小编带大家走进与我们日常生活消费息息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统计上统称为贸易专业),聊聊这些企业入库纳统那些事!

入统标准与原则

注:产业活动单位为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法人附营的产业活动单位。(即产活与法人非同业)。

统计原则: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原则。

申报类型及截止时间节点

入库材料清单

1.调查单位年/月度纳入申报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最近1个月利润表(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系统下载或整屏截图并加盖公章);

5.批发零售业还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加盖公章)。

审核流程

和规上工业一样,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全程实行五级联审,层层把关,确保信息真实、行业准确、数据合规。

特别提醒

1.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3.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S204-3表)。

备注:如有变化以最新制度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