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能在河里“自然吸附”黄金吗?

发布时间:2026-06-10 09:43  浏览量:1

办案检察官研究制定补充侦查方案。

全封闭的贵液(氰化物浸出提金工艺中形成的含贵金属溶液)池,怎么可能“雨天泄漏”?活性炭包为何偏偏堵住了出水口?面对犯罪分子拒不交代,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带着疑问跨越3000公里,从豫南深山到云贵高原,用无人机航拍、水质检测、资金流水闭环等“硬核”证据破解“零口供”困局。一条横跨豫滇两省、利用活性炭包盗窃金矿贵液的离奇犯罪链被彻底撕开伪装。

5月18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黄某、司某、范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林某、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均未上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矿山安全监管漏洞,该院同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县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筑牢了国家矿产资源安全防线。

一次“意外”牵出盗金案

桐柏县,地处伏牛山与大别山交会处,是全国重要金银成矿带核心区域,境内金矿储量大、品位高,是豫南知名黄金产区。千里之外的云南洱源,同样因矿脉富集,成为西南重要金矿产地。两座“资源宝库”,却被犯罪团伙同时盯上。

据了解,正规金矿开采有着严苛的流程:矿石经爆破、开采后运至选矿车间,破碎研磨成矿粉,再通过氰化浸出工艺,将金元素溶解,形成贵液,全程全封闭、无泄漏、严管控。

随着国际金价飙升,2025年开始,长期混迹矿区、深谙生产流程的黄某、司某心生贪念。他们根据非法获取的矿区“藏宝图”,率先锁定桐柏县A金矿,并纠集同伙,将提金工艺变为盗窃手段——将活性炭装入定制纱网,制成标准炭包,这种炭包孔隙密集,能快速锁住贵液中的金离子。同年,这伙人照搬桐柏作案手段前往云南洱源B金矿作案:在夜间翻墙潜入矿区,将自制活性炭纱网包放入贵液池中,后分次隐秘取回炭包并提炼黄金。

2025年7月,意外发生了。黄某等人在桐柏县A金矿作案后,撤离时因慌乱遗漏大量炭包,直接把贵液池出水口完全堵住。水流无法正常流出,导致贵液溢出,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立即固定现场痕迹并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25年11月在王某独自到A金矿取炭包之际将其抓获,后根据其供述,将黄某、司某抓获,并在其车上搜到作案用的炭包。

调查核实,破“零口供”迷局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黄某拒不供述作案事实、拒不指认作案现场、拒不交代同伙及赃款去向。司某交代,是范某传授给他用活性炭包在贵液里吸金的技术,但谎称“贵液池雨天泄漏,液体流到了河边,我们用活性炭包在河里自然吸附”。

“活性炭包在河边‘自然吸附’黄金?”办案检察官翻看卷宗时,不禁心生疑惑:贵液含剧毒氰化物,在环保与安监制度约束下,正规金矿不可能放任高污染贵液无序排入天然河道;即便偶发微量渗漏,经野外河水海量稀释后,活性炭绝无可能吸附高纯度黄金,达不到涉案赃金体量;桐柏、洱源相隔3000公里,两座独立矿山同步雨天渗漏、恰好方便团伙就地吸金,巧合逻辑完全无法成立。

然而,该团伙反侦查能力较强,作案时专挑无监控的乡间小路,住宿时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交易时使用微信转账后删除记录(偶尔使用现金)。行车轨迹、住宿凭证、提炼费用、现场指认等关键证据严重缺失,传统取证路径几乎走不通。

为此,办案检察官围绕“人、车、路、钱、物”五条主线,制定清单式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精准固证。2025年11月至今年1月,该院依法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云南矿区监控数据已过期被覆盖,传统取证陷入僵局。

“只有去现场实地核查,才能戳穿谎言。”3月6日,办案团队驱车3000公里奔赴云南省洱源县。在同案犯王某指认下,办案人员确认黄某、司某、范某多次夜间翻墙潜入B金矿浸出车间,将定制炭包投放至密闭贵液池出水口,作案手法与桐柏A金矿完全一致。

办案人员全面勘验贵液池防渗系统,确认池体完好无渗漏;在矿区外围废弃小屋起获剩余空白纱网、半成品炭包等物证,经鉴定与桐柏起获的作案炭包同源。无人机航拍证实,贵液池全封闭围挡严实,厂区污水全部回收至尾矿处置站,无直通野外河流的溢流管线。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数据显示,案发时段矿区周边水体各项指标均达标,无氰化物、重金属超标痕迹,彻底排除贵液外泄的可能。同时,办案人员调取交易明细,发现每次作案结束后不久,涉案人员的账户便会收到来自黄金提炼厂的大额转账,金额与当期国际金价、被盗黄金估值精准匹配。这些证据清晰串联起盗窃、吸金、炼金、销赃全链条,完整闭环的客观证据链彻底击碎了犯罪嫌疑人的虚假供述。

追诉漏犯,推动源头治理

经查,范某、黄某、司某均为贵州人,长期以偷盗黄金为生,对全国黄金矿点了如指掌。范某负责提供“藏宝图”,还伙同黄某、司某分别在桐柏、洱源等地多次实施盗窃。每次盗窃后,范某便潜回到贵州逃避打击。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对范某启动追诉程序。3月19日,通过全网追逃,范某在贵州省兴仁市被抓获。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深挖,又追诉4名销赃犯罪嫌疑人,追加查实2起遗漏犯罪事实,全案作案人数由2人增至7人,犯罪事实由2起增至4起,涉案金额达23.15万元。

4月3日,桐柏县检察院依法对黄某、司某、范某等7人提起公诉。5月18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办结了,但检察官的思考没有停止:为什么犯罪分子能轻易混入矿区?为什么监控存在盲区?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5月19日,桐柏县检察院向桐柏县自然资源局、A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对贵液池巡护不到位、监控盲区、外来人员管理松散等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建议后,桐柏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对全县8家矿山企业同步开展专项整治,累计加装监控点位47处,封堵废弃矿洞12个。A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更是主动建立贵液池电子围栏、外来人员人脸识别登记系统,完善活性炭使用审批制度。

“我们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从源头筑牢国家矿产资源安全防线。”桐柏县检察院检察长邢景文表示,这起案件的办理,不仅为矿山企业挽回了损失,更向所有觊觎国家资源的人发出清晰信号:深山不是法外之地,“零口供”不是逃避惩罚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