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修订黄金进出口管理办法: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并重
发布时间:2026-06-29 16:11 浏览量:2
为进一步规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行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并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于6月26日联合发布公告,拟对现行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6日。此次修订的核心逻辑在于“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并重,旨在解决现行办法中部分条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权责。
简政放权:优化个人携带黄金出入境管理
在简政放权方面,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对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优化。征求意见稿明确删除了“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的相关条款。
这一调整是对此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延续与政策衔接。为落实国务院相关决定,央行此前已停止实施该项行政许可审批。新规在免予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的情形中,增加了“以个人携带、寄递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进出境的”规定。这意味着,普通民众携带合理自用数量的黄金出入境,将直接由海关实施监管,无需再单独办理央行准许证,通关流程将更加顺畅。
便民利企: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新规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其中,将《准许证》“一批一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1个月大幅延长至3个月。黄金国际贸易涉及采购、运输、报关等多个环节,延长证件有效期有助于企业更灵活地安排物流与报关节奏,避免因证件过期而反复申请,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新规还将进一步优化《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的使用方式,激发市场活力。
加强监管:提升准入门槛与违规成本
在放宽部分限制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强化了事前与事后的全链条管理。在事前监管环节,新规提高了资格审查的门槛。明确要求申请人在近2年内无违反海关、外汇管理、税务、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环保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每年首次申请或材料发生变更时,需比照初次申请办理。同时,新规加强了对代理外贸企业的监管,增加了海关对其信用等级认定的要求,以压实代理责任,防范虚假交易风险。
在事后处罚方面,新规完善了处罚制度,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文件删除了“暂停受理其进出口申请”的柔性表述,新增了“撤销被许可人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行政许可”的刚性处罚措施。此举大幅提高了违规成本,体现了“把该放的放开,把该管的管住”的监管导向。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订不仅是对现行法规的完善,更是我国黄金市场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重要一步。通过优化个人用金管理、提升企业贸易便利度以及强化合规监管,将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国家黄金进出口秩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