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案现】被盗采的深海“血色黄金”
发布时间:2026-07-24 15:20 浏览量:1
“海案现”是舟山检察新媒体打造的特色栏目,聚焦百姓身边的案件,以独特的新闻视角和第一时间的现场报道,生动讲述鲜活案例,还原案件背后的故事,精彩呈现“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的公平公正”,努力展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本期故事:
被盗采的深海“血色黄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千年珊瑚万年红”,这抹来自深海的瑰丽,素有“有机宝石”之称。因其生长极缓、不可再生,红珊瑚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然而,在暴利的蛊惑下,仍有不法分子非法采捕、暗中交易,将濒危物种推向更深的深渊。
不久前,由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宁波海事法院对一起特大盗采红珊瑚案作出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悉数获刑,其中主犯叶某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为觊觎深海瑰宝的不法分子敲响了一记警钟。该案是我省近8年来犯罪数额最大的非法采捕红珊瑚案。
“三无船舶”牵出深海盗采大案
2025年6月5日,海警执法人员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巡航时,发现一艘故意遮挡船名号的渔船,随即喊话要求其停船接受检查。该船拒不配合,加速逃离。追击过程中,船上人员向海中抛投一个白色泡沫箱,海警执法员迅速将其打捞,开箱发现内装大量疑似红珊瑚物品。
经登临检查,该船系“三无”船舶,涉嫌非法盗采红珊瑚。海警执法人员当场控制正在非法作业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并将涉案船舶及叶某兵等12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至浙江省舟山市,移交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执法办案大队进一步处理。
此案并非孤立的现行案件。早在2025年4月,岱山县公安机关在日常线索摸排中,发现一犯罪团伙组织船员驾驶船舶前往外海非法采捕红珊瑚,已形成固定作业和运输链路,所采红珊瑚均秘密偷运至岱山附近码头卸货流转。经深入侦查,叶某帅、金某等核心人员浮出水面。同年6月10日,岱山县公安机关开展精准收网,在舟山市普陀区一码头成功抓获叶某帅、金某等上层涉案人员。
经后续侦查查明,海警在海上查获的“三无”船舶,正是该团伙从事非法采捕的作案船只之一,两案实为同一特大团伙犯罪案件。随后,海警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分线出击,先后在浙江舟山、福建霞浦等地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采捕、接驳、运输、出售,
环环相扣的黑色链条
“涉红珊瑚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犯罪链条长、隐蔽性强。”办案检察官介绍,盗采红珊瑚在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由来已久,且多为家族式犯罪,成员间相互配合、彼此掩护,极大增加了案件侦办难度。
本案中,主犯叶某帅系叶某兵胞兄,叶某帅到案后,始终拒不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叶某兵仅承认负责涉案盗采船舶的驾驶、现场指挥工作,对案件幕后组织者、出资人等关键信息闭口不谈。
为精准突破案件,检察机关依托侦检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引导海警、公安机关对两起案件并案侦查,持续引导侦查取证,以涉案船舶非法采捕红珊瑚的的违法所得、运输及销赃脉络为突破口,深挖涉案红珊瑚运输、接收、贩卖全链条犯罪线索。随着侦查机关对涉案团伙的资金流向、人员分工、销售渠道等方面证据的逐一查实,全案脉络逐渐清晰。
叶某帅,福建霞浦人,早年从事渔业养殖。2024年10月,其结识了以捕捞带鱼为业的岱山人金某,并向其打听渔业行情。金某坦言生意平平,叶某帅遂邀其入伙,共谋“来钱快的发财之道”——捕捞红珊瑚。
说干就干,叶某帅随即指使金某新造一艘渔船。后经叶某帅牵线,金某与叶某帅的同伙林某签订船舶租赁合同,以每年50万元的价格将船“出租”给后者,用于非法捕捞红珊瑚。叶某帅还以同样手法,“租用”了另外三条捕捞红珊瑚的船。事实上,这些不过是其掩人耳目的幌子——船舶调度、海上作业、对外联络等所有核心事务,均由叶某帅统一指挥、全权对接。
为躲避海上执法监管,团伙对作案船舶进行全方位伪装:船体加装升降台,外观伪装成普通渔业捕捞船,捕捞红珊瑚专用拖网设备、网具全部藏匿于甲板之下;船舶出海前拆除北斗定位,航行期间关闭船舶自动识别AIS系统,意图彻底隐匿行踪。
团伙成员叶某兵等负责将船开到指定海域,开展非法作业。船上人员分工协作,采用沉石拖网、强力撞击海底礁群的暴力方式非法采捕红珊瑚。
每次待盗采船“满载而归”时,金某通过微信联络其名下捕捞带鱼的浙岱渔号船员,双方约定海上接驳点位完成过驳转运;再由浙岱渔号将红珊瑚运回舟山码头,金某统筹落实码头停靠事宜,最终由叶某帅对接下游买家完成销售。至此,该团伙形成了集海上盗采、岸上接驳、陆路买卖于一体的完整犯罪闭环,直至被海警、公安机关查获。
价比黄金,
暴利诱惑下的铤而走险
2025 年 10 月、12 月,海警、公安机关先后将叶某帅、金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叶某兵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舟山市检察院将两案合并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叶某帅租赁多艘渔船,组织十余名同案犯分批多次出海,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内非法采捕红珊瑚。金某明知叶某帅组织他人实施非法采捕,仍为其联系码头供采捕船舶停靠,租赁仓库存放采捕工具,提供接驳船舶转运红珊瑚,并将自有船舶出租给叶某帅,供其用于非法采捕作业。
红珊瑚的种属鉴别与价值认定,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案件侦办中,侦查机关扣押了若干疑似珊瑚制品。针对红珊瑚种属鉴定这一关键问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为侦查机关逐项明确送检程序、鉴定机构选定和证据固定要点,从源头把好证据质量关。
后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案中扣押的红珊瑚均为红珊瑚科物种,系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涉案制品总价值高达2592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综合考量涉案红珊瑚珍稀品种占比、犯罪获利数额、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今年1月16日,舟山市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叶某帅、金某等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4月27日,宁波海事法院对这起特大盗采红珊瑚案作出一审宣判,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
“红珊瑚是由珊瑚虫用几百年时间一点点‘堆’出来的,二三十年才长一厘米。”浙江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博物馆馆长陈健介绍,一株完整的红珊瑚往往需要上百年才能成型,而一次非法采挖,就足以毁掉这数百年的积累。正是这种极度的珍稀,使其身价远超黄金——依据相关规定,红珊瑚科所有种的基准价值达每千克5万元,而最顶级的红珊瑚市场价每克就达2万元。暴利驱动之下,铤而走险的疯狂盗采屡禁不止。
应浙江海洋大学申请,7月16日,舟山市检察院将涉案扣押的部分红珊瑚移交该校作科普展示。后续,这批红珊瑚将作为常设展品在该校生物博物馆展出,向公众传递“保护海洋生物、守护蓝色家园”的理念。
这批曾被盗采的深海“血色黄金”将在展柜中静静诉说——百年方能成寸的深海奇迹,不该毁于一夕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