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安致全市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公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7-28 21:15 浏览量:1
致全市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公众的一封信
全市各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者、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由于贵金属和宝石易变现、高价值、易携带、匿名难追踪等特点,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为筑牢行业合规防线、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人民银行《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公众发出如下提示:
一、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者严守合规义务
(一)落实客户尽职调查。
单笔或当日累计现金交易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含等值外币)的,从业机构必须核验客户真实身份,登记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影像或复印件并核实交易用途。坚决拒绝为身份不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异常的客户提供交易服务。
(二)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制度。
单笔或当日累计现金交易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含等值外币)的,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规向人民银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对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如客户不问价格、批量扫货、仓促交易、刻意回避登记、频繁买卖变现、异地突击交易等,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分行或南充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报告。
(三)规范留存交易记录资料。
完整、规范留存客户身份资料、交易凭证、账簿等经营资料,自交易结束之日起规范存档不少于10年,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核查、取证、调查工作,全力协助追溯违法资金流向。
(四)健全内控制度和开展宣传培训。
从业机构应根据本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和经营规模,建立健全相应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合规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全面洗钱风险评估,上线新业务前必须完成风险排查,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
(五)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从业机构严禁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赃款变现”提供便利,不得协助他人拆分交易、隐匿交易、规避监管。对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资料留存等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责任人,主管部门可依法给予处罚。
典型案例
:
湖南郴州某珠宝店迎来一名“反常”客户:不挑款式、不讲价,只催“快”。短短几天,该客户用他人银行卡买走179万元黄金。员工张某明知很可疑,却抱有侥幸心理,既没按规定核实客户身份,也没停止交易或报警,放任这笔“问题资金”通过自家店铺“洗白”。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拘。珠宝店也因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被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罚款5000元。
二、广大市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筑牢反诈反洗安全防线
当前,涉金诈骗及关联洗钱行为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强,请全体市民高度警惕,守护好自身财产。
(一)虚假黄金投资诈骗。
不法分子搭建虚假网络平台、私设投资社群,以“低投入、高回报、稳赚不赔、黄金对冲套利”等噱头诱导群众投资,谎称可进行线上黄金积存、期货交易、跨境炒金,诱导受害人加大投入,最终以账户冻结、缴纳税费、保证金等各种理由拒绝提现,直接卷走全部资金。
(二)出借账户、代收代付黄金交易资金。
犯罪分子以帮忙走流水、临时代收货款为由,借用受害人个人微信、银行卡用于黄金交易转账,黑钱借受害人的账户完成流转,个人成为洗钱链条工具人。
(三)刷单兼职骗局。
犯罪分子引导受害人先小额刷单返利,之后告知用户账户异常,必须购买黄金邮寄至指定地点,才可以完成提现。受害者掏钱购买黄金寄出后,兼职平台直接消失,钱财两空。
典型案例:
案例1:赵某、吴某、梁某通过聊天得知,某平台提供低价购入黄金买卖后即可赚差价的活动。三人参与活动,在明知某平台上的黄金来源于犯罪所得情况下,仍买下黄金后变卖获利共计4300元。最后,三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2:张某在网上结识杨某,双方私下通过QQ、微博私信等社交媒体进行聊天。在杨某的唆使下,张某向杨某提供本人银行卡账号,接收39.2万元诈骗钱款,并购买黄金,邮寄至杨某指定地址。张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反洗钱是维护金融安全、守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需要公众参与、多方共治。若市民朋友发现涉诈、洗钱等违法违规线索,请主动向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南充市反诈中心报警电话:110或96110
;
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分行联系电话:0817-2262532
)。
来 源:南充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