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支出2万余元,男子为维系生活,竟将“手”伸向女友闺密的保险柜

发布时间:2026-08-12 08:54  浏览量:1

六名同乡好友相约同租一室,一起来到武汉工作发展,可和谐的生活很快被打破。受害人陈女士的出租屋内,保险柜明明锁得好好的,可放置在内的2.8万元现金,以及一条黄金首饰却不翼而飞……民警介入调查后,很快便揪出“内鬼”。

“我要报警,家里遭贼了!”8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金银湖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租户陈女士的报警电话。陈女士称,其房内保险柜内的大笔钱财以及一条黄金首饰被人盗走。民警向逸寒火速带队,来到陈女士的居住地进行调查。

民警赶赴现场发现,受害人陈女士的出租屋内居住人员有6人。“我们是同乡一起来武汉务工的。”据陈女士介绍,出租屋内共有四女两男,四名女性为闺密关系,分别居住在三个房间内。陈女士与其丈夫在一个房间,另有一对情侣以及两名女性。

经民警现场勘查,事发地的房门以及保险柜并无人为破坏痕迹。民警向陈女士了解到,其保险柜的钥匙一直放在房间内,并未随身携带。获悉这一线索后,民警遂对其合租的室友挨个进行调查盘问,很快便锁定陈女士闺密的男友孟某某具备重大作案嫌疑。

经民警审讯,孟某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想着拿点钱周转,没想到越陷越深。”据孟某某交代,其与女友在生活上的花费较高,加之房租、车贷等累加,其每月要支出高达2万余元,导致入不敷出。

7月初,其向家人索要钱财未果后,手中没钱的他,在偶然间发现了陈女士保险柜的钥匙位置。为维持感情和生活,其分两次,将陈女士保险柜内的28,100元现金,以及一条10克重的金饰盗走。所获赃款,均被其挥霍一空。

“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愿意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为尽快追回受害人损失,民警积极协调双方,开展退赃退赔工作。

目前,孟某某已被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转自: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