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怒怼体育局,究竟谁该对退役十年“被安置”负责

发布时间:2026-08-27 10:20  浏览量:1

8月26日,前世界冠军刘翔通过微博求助网友,据称上海市体育局约谈刘翔,要么刘翔“买断”拿钱,要么去当教练。

上海市体育局随即回复“刘翔是上海的优秀运动员,为上海体育做出了突出贡献,是镌刻上海历史的功勋体育人。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与本市关于运动员退役安置的有关规定,8月26日下午,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与刘翔进行了沟通,拟依据相关规定,主要通过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对其予以妥善安置。”

刘翔通过微博给出了两条回应:“还依规?这是依的哪一条规?十年了才想起来要安置我了,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

“继续搞笑吧,我一直没有离开,并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没让我走,10年了,突然现在要安置我。当教练或买断二选一,这才导致我一阵迷茫”。

按照字面意思,在8月26日下午之前,刘翔并没有买断,也没有当教练,这在相当程度上延续了2011年的职务安排:上海市体育局团委副书记——或许这个职务早已经被更迭,但身份性质没有改变。

刘翔在10年前就退役了。如果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退役运动员的《组织安置及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要求,退役运动员可以类似于转业军人那样一次性买断,获得补偿金,如果要留在体制内就业,可以选择或留队执教,也可以进入体育部门,或者其他一些与体育相关的单位,包括高校,或者进入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立的体育运动场所,比如专门的体育场馆工作。

这方面的安排应当在10年前就进行确定。

所以,事情的关键是,10年前,以及10年前,究竟是刘翔本人拒绝接受上海市体育局依照《政策》进行的合规合理安排,非要如一些网友所猜测的那样,听调不听宣,每个月领工资,但不肯打卡上班;

还是说,上海市体育局10年前,以及10年来都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安排。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呢?

刘翔本人提到了广告费分成。

按照当前可知信息,刘翔运动生命的黄金岁月里,每年广告费高达数亿元,运动队、体育局方面有特定比例的分成。而在这个黄金岁月之后,刘翔作为功勋运动员在广告方面的号召力依然很强。

所以,现在就需要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刘翔所说的“我一直没有离开,并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没让我走”,是不是意味着在刘翔这个人,这个IP还有广告变现和分成价值的时候,相关部门自行延迟了刘翔的推移安置程序。当然,要驳倒这个推论其实也很容易,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出示诸如刘翔本人坚决反对办理该程序,非要留下来接受一个工资不高、广告费继续分成但灵活上班的暂缓安排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