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拟玉石抢单平台打造传销帝国
发布时间:2026-09-01 10:18 浏览量:2
10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全媒体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孙鑫鑫 王涵
2023年10月,江苏省灌南县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在多个网络平台投资的虚拟玉石无人购买,本金无法取出。“当初想着操作简单、收益快,还能通过拉人头赚钱,结果辛苦攒下的积蓄全打了水漂!”报案人老王说。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2023年5月,灌南人刘某志在朋友朱某海(刘某志的上线,另案处理)的介绍下,接触了名为“和之盈”的虚拟玉石抢单平台。朱某海告诉他,会员在平台买入“玉石”后可按照一天加价5%的价格卖出,支付给平台一定的“上架费”后,即可拿到前一天买到玉石时1.5%的收益,交易时间短、利润高。
在朱某海的诱惑下,刘某志尝试花1万元在平台抢下一块玉石。没想到,第二天就在平台上以10500元的价格卖出去了。支付了“上架费”后,刘某志轻松赚到了150元。来钱快、玉石抢手的假象,让刘某志以为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朱某海还告诉刘某志,拉新人扫码注册能从新人交易额中抽成0.4%,发展团队还能获得高级管理奖励。在利益驱动下,刘某志开始积极动员身边的亲友加入,并通过“人拉人”的方式迅速发展自己的团队。一个月后,刘某志发展出以他为首的共5个层级60余人的团队。此时,刘某志有了“自立门户”想法,随后在朱某海的指导下创建了“立之盈”公司,并将他在“和之盈”平台的原有团队全部迁移过来。
为迅速扩张,刘某志在“立之盈”公司继续沿用拉新人抽成的规则,同时还制定了团队长激励方案——当团队长做到200万元流水或发展到60人以上时即可开设新公司。
在“晋升就可以自己开公司”规则的激励下,刘某志发展的核心下线刘某、周某芹套用上线“和之盈”“立之盈”的公司名称,分别成立“杨之盈”“恒之盈”公司,而这二人发展的下线周某、陶某川等7人,也分别成立了5家独立运营的线上玉石销售公司。这些平台层层复制,形成了一张庞大的多层级传销网络。
然而,这种需要不断有新会员投钱才能维持的“击鼓传花”游戏,注定难以为继。2023年9月,平台新增会员速度和资金流入骤减,高价玉石无人接盘,平台控制人也无力或不愿再“护盘”,导致资金链彻底断裂,多个平台相继关闭,引发平台参与者的举报。
2024年7月至12月,公安机关陆续将刘某志、周某芹等10人抓获归案。2025年6月,该案被移送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刘某志、周某芹等10人先后注册成立“立之盈”“恒之盈”等8个公司作为传销平台,大量发展会员,参与人员累计达150余人,传销金额达1000余万元。2025年12月,灌南县检察院以刘某志、周某芹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
今年8月,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刘某志、周某芹等10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3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涉案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