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刘晓庆败诉

发布时间:2026-09-02 09:53  浏览量:1

演员刘晓庆涉及的一桩330万元借贷纠纷案有了终审结果。2026年8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刘晓庆需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这起纠纷要从六年前说起。2020年,王先生以个人名义借给许某和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330万元,借条写明的还款期限是2021年3月30日。借款没还上。

2023年,王先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把刘晓庆珠宝公司和许某告上法庭,法院判这两方得向王先生还钱。可判决下来后,公司跟许某都没履行,王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又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了这次执行程序。

2025年,王先生申请追加刘晓庆和宁波晓庆企业为被执行人。法院最终追加了宁波晓庆企业,但驳回了追加刘晓庆的申请。王先生不服,又提起了诉讼——该案属于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一审在2025年作出认定:刘晓庆作为原股东,340万元认缴出资分文未缴,需在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刘晓庆不服,提出上诉。案子又审了8个月,到2026年8月31日,深圳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一桩关联事件是税务举报。2025年5月,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同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刘晓庆1950年10月出生于重庆,是中国内地女演员,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