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认定卖黄金研究生未犯罪!

发布时间:2026-09-06 18:40  浏览量:2

北京交通大学一名研二学生出售家中收藏黄金,12.4万元货款刚入账即被湖南警方以“涉案资金”为由跨省冻结,北京警方已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其无犯罪事实,但账户冻结近三个月仍未解封。

2026年6月1日,北京交通大学研二王同学通过闲鱼出售父亲收藏的熊猫金币套装,买家委托一名未成年女孩到场取货并转账12.4万元后失联。

6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认定王同学在交易过程中“没有犯罪事实”,不涉嫌掩饰犯罪所得。

湖南常德市临澧县公安局烽火派出所认定该笔12.4万元为电诈赃款,属于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总金额20余万元中的一笔,资金已被冻结。

两地警方认定分歧导致账户迟迟不解冻

核心争议:该笔交易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善意取得”。王同学主张自己系正常出售家中合法黄金,对买家资金系赃款毫不知情,依法不应被追缴。

尽管北京警方已出具无犯罪证明,湖南临澧警方在近三个月里始终未就解冻给出正式结论,仅口头提出过“资金返还”“划扣”等多种说法。

当事人王同学最核心的诉求是尽快依法解冻账户,并出具正式的不涉案证明,希望恢复正常生活,不想影响以后就业。

除工商银行收款卡被冻结外,王同学名下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的储蓄卡也均被限制非柜面交易,处于反诈管控状态,无法正常用于线上消费、转账还款。

受账户管控影响,他无法办理新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原定的暑期实习因无法办理工资卡被迫搁置,学费缴纳、日常开支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