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珊瑚比黄金还贵,渔船深夜逃窜抛下泡沫箱,牵出三年的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26-09-07 14:11 浏览量:1
一审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很多人愣了一下:
主犯获刑十二年六个月,外加五十万元罚金
。这不是杀人放火,也不是贩毒诈骗,罪名叫"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个渔民,因为捞了海底的珊瑚,坐了比很多故意伤人案更长的牢。这背后,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他押上半生自由去赌?
答案藏在深海两百米到两千米的岩缝里。那是一种叫红珊瑚的动物骨骼,通体红润,质地坚硬,市面上顶级的成品,
每克能卖到两万元,价格早就把黄金甩在后面
。它不是矿石,是一群珊瑚虫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一点一点分泌钙质"堆"出来的活体骨架,枝条每年只长五毫米左右。人一网拖下去,几百年的积累,几十秒就没了。
正因为长得这么慢、这么稀有,红珊瑚早在2008年就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国内的保护级别,和大熊猫、金丝猴是同一档——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法律给它划的红线,比很多人想象得都要重
。可红线越重,暴利就越诱人,福建、浙江沿海一带,靠这门营生铤而走险的人,一直没断过。
2025年6月5日,海警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巡航,盯上了一艘故意遮挡船号的渔船。喊话检查,对方非但不停,反而一脚油门就跑。追逐中,船上有人往海里扔了一个白色泡沫箱,动作利落,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海警执法艇没给他们机会,加速逼停,同时把那只被抛弃的泡沫箱从水里捞了回来。
箱子打开的一瞬间,答案摆在了眼前
——里面装的,是大量疑似红珊瑚。这艘船经查是"三无"船舶,登临检查后,船上多名正在作业的嫌疑人当场被控制,连人带船押解回舟山,移交海警机关。表面上看,这只是一次寻常的海上执法,但很快,办案人员发现这条船背后,牵着一根长得多、也黑得多的线。
其实早在这场海上追逐发生前两个月,浙江岱山县公安机关已经在摸排一条线索:有一个团伙,长期组织船员出海,专门盯着红珊瑚下手,采捕、运输、卸货已经形成了固定路线,货物悄悄流向岱山附近的码头。两个多月的深挖,两个名字浮出水面——叶某帅、金某。
一个从福建来的养殖户,一个在舟山捕带鱼的渔民,怎么就凑到了一起干起了非法采捕的营生?
事情要从2024年10月说起。叶某帅是福建霞浦人,早年做渔业养殖,找金某打听行情,两人一聊,发现彼此都想找"来钱快"的路子。红珊瑚的暴利摆在那里,一拍即合。叶某帅让金某新造一艘渔船,又通过金某牵线,把船"租"给自己的同伙林某,租金定在每年五十万元,写在合同里明明白白。
这份租赁合同,看着规规矩矩,其实是一层遮眼的幕布
。船怎么调度、去哪片海作业、货怎么对接买家,全部由叶某帅一人在幕后统一指挥。他前前后后用同样的手法"租"了四条船,每一条背后都是他自己在操盘,表面上的租赁关系只是为了在出事时能有人顶在前面。
为了躲开执法监管,这些船被改造得几乎认不出原样:加装升降平台,专用的拖网设备全部藏进甲板底下,出海前先拆掉北斗定位终端,航行中还要关掉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从里到外,这就是一条专门为了"隐身"而生的船
。作业方式也谈不上斯文,靠沉重的石块压住拖网,硬生生撞击海底礁群,暴力刮采红珊瑚。
采捕船满载而归的时候,金某负责在微信上联络自己名下那艘捕带鱼的渔船,约好海上接驳点,把红珊瑚过驳转运回舟山,再由他打点码头停靠。最后一环,是叶某帅亲自出面,对接下游买家完成销售。
海上采捕、岸上接驳、陆路销赃,一条完整的犯罪闭环,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运转了大半年。
2025年6月10日,岱山县公安机关在舟山市普陀区一处码头收网,叶某帅、金某悉数落网。而海警此前在海上截获的那条"三无"船,经后续侦查证实,正是这个团伙用来作案的船只之一——两条本来分头推进的案子,其实是同一根线上的两个结。海警与公安分线出击,又在福建霞浦等地陆续抓到剩下的嫌疑人,全案19人到齐。
案子破了,麻烦才刚开始
。主犯叶某帅到案后一言不发,全程"零口供";他的弟弟叶某兵只肯承认自己负责开船和现场指挥,对幕后的组织者、出资人闭口不谈——这是典型的家族式犯罪,亲兄弟互相配合、彼此掩护,查起来格外费劲。检察机关介入后,一边全面审阅29册卷宗、核查500GB电子数据,一边引导侦查人员把船上核心涉案人员的口供先撬开一个口子。
真正压垮"零口供"的,不是审讯室里的对峙,而是躺在手机和账本里的痕迹——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租船账本,一条条比对下来,叶某帅租船、招人、接货、卖货的每一步都对上了号。
证据链一旦闭合,沉默就失去了意义
。检察机关同时没有停在主犯身上,继续引导侦查机关追查下游买家和尚未到案的船员,把这条从出海到销赃的全流程一段段还原出来。
案子还有一道关卡:查扣的疑似红珊瑚颜色各异,粉红、深红、黑色都有,但同属珊瑚类,价值天差地别。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评估标准,红珊瑚科基准价值是每千克五万元,黑珊瑚只有五百元,还有一部分样本经鉴定根本不是红珊瑚,是柱星螅
,压根不在保护名录的价值评估范围内。种属鉴定错一步,量刑就会差一个档次,检察机关专门介入,把送检程序、鉴定机构、证据固定这几个环节一项一项盯死。
最终鉴定结果出来:查扣的红珊瑚科物种净重近65千克,总价值超过2592万元。今年年初,舟山市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19人提起公诉,4月27日,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主犯叶某帅十二年六个月,其余18人分别被判九个月到十年不等,各自还搭上二千到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6月17日,19人全部交付执行,送监服刑。
如果只看到判决结果,很容易把这案子当成一次普通的打击犯罪案例翻过去
。但真正值得琢磨的是,这样的犯罪能形成"分工严密的团伙",靠的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胆大,而是一整套现成的社会关系和商业外壳——亲兄弟互相掩护,"租船合同"当挡箭牌,正规捕捞船的身份当伪装,微信和账本反而成了压垮口供的关键证据。
暴利不会自动变成犯罪,但当暴利遇上侥幸心理和一个可以合法化的外壳,犯罪就有了生长的土壤。
舟山地处南北沿海航线交汇处,港口条件好,恰恰也成了不法分子眼里理想的中转节点。这不是第一次,也很难说是最后一次。8月15日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把珊瑚礁明确列为重点保护的海洋生态系统,还专门设了野生动物保护专节——法律的口子越收越紧,但只要"红色黄金"的市场价格摆在那里,就总会有人愿意赌一把。
这起案子最刺痛人的地方,或许不是判了多少年、罚了多少钱,而是那65千克红珊瑚背后,是深海珊瑚虫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一点点分泌出来的骨骼,一次暴力拖网,几十秒就能让这份积累归零。人类的贪欲和自然的生长速度,从来不在同一个时间尺度上——法律能追回赃款,判处刑罚,却没有办法让一株被撞碎的红珊瑚,重新长回原来的样子。这大概才是这起案子留给所有人最该记住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