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发脑梗,医院要先交3万才手术,错失黄金抢救时间

发布时间:2026-09-11 17:33  浏览量:2

湖南衡阳71岁的胡奶奶,8月21日因为摔伤住进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入院时老人意识清楚,可以正常说话走动,病情稳定。

谁也没有想到,8月26日下午两点多,老人在病房不慎从病床摔落到地上,随即身体出现异常。医护检查之后,确诊急性脑梗,这是要命的急症,必须马上手术取栓,错过时间,脑细胞会大面积坏死,轻则瘫痪,重则丧命。

医生告诉家属,整套手术总费用六万多,医保报销之后个人要承担三万,必须先预缴3万元,才可以安排手术。

当时病房只有老人老伴一个人陪护。老爷子用的是老年机,根本没法线上转账,身上也没有携带大额现金。看着床上痛苦的老伴,老人急得团团转,苦苦哀求医生:能不能先做手术,我马上回家拿现金,钱一定补上。

这个请求被直接拒绝。

远在外地的儿子陈先生接到消息,心急如焚,立刻打电话和医生协商。家属退一步,提出先交1万元,剩下的钱我马上赶回来补齐,可医院依旧咬死,不缴满3万,就不启动手术。

就这么,人命关天的二十多分钟,就在缴费谈判中白白耗过去。脑梗的黄金救治窗口,一分一秒在流逝。

僵持不下,医生拿出一份文书,要求老人老伴签字,文书内容是家属主动拒绝手术,把救治延误的责任全部推给家属。

等到晚上八点,儿子匆匆赶到医院,立刻把老人转院到另一家医院抢救。人虽然保住性命,但已经错过了最佳手术时机。如今老人右侧身体完全瘫痪,失去知觉,彻底失语,一辈子都要躺在床上,再也不能正常说话走路。

事情曝光之后,衡阳市卫健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明确表态:医院应当以救死扶伤为第一职责。

很多人都清楚,国家早就明文规定:急危重症患者,先救治、后缴费,不得以费用问题拖延、拒绝抢救。这不是医院的人情施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医院有运营压力,怕患者欠费,我们可以理解。但生死关头,不能把缴费制度凌驾于生命之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每一次突发危重,都要卡在缴费门槛上,那老百姓的救命通道,又在哪里?

脑梗不等人,时间就是大脑。今天发生在这位老人身上的悲剧,值得所有医疗机构警醒。救死扶伤,永远该排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