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员工私卖游戏装备涉嫌盗窃,黄金37天获不批捕
发布时间:2026-09-11 17:35 浏览量:2
2026年8月初,Y某因涉嫌私卖公司游戏设备被公安以盗窃罪刑事拘留,家属经人介绍找到我们团队,经过沟通后决定委托
黄佳博律师、黄心琪律师
共同担任Y某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安排会见,核实案件事实。经初步研判,本案证据充分,涉案金额较大,取得被害游戏公司谅解是本案争取取保候审的重要因素。但双方关于赔偿数额分歧巨大,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能否拿到谅解存在不确定性。
考虑到拘留期限临近,辩护工作不能完全依赖谅解结果,律师先行结合在案事实与公安沟通法律意见,强调本案系单人单案,相关证据已经固定,当事人社会危害性较小,并草拟完成《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做好辩护预案。
与此同时,律师持续居中开展协调工作,向被害单位阐释涉游戏虚拟财产类案件的司法裁判口径以及被害单位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的现实困境,经过反复磋商,终于在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前一日,说服被害单位同意我方提出赔偿方案,双方达成和解,我方顺利拿到书面刑事谅解书,为本案辩护增加关键情节。
取得谅解材料后,因时间紧迫,律师随即结合谅解这一新情节,对原有法律意见书予以修订、补充,同时梳理广州地区多起涉案金额更高、行为人退赔谅解后判处缓刑的生效裁判文书,制作类案对比表格作为附件。案件呈捕后,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本案辩护观点,提交完整的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一天,案件传来利好结果,检察院对Y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得以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至此,本案取得了阶段性的办案成果。
本案在罪名定性以及自首情节认定方面尚存较大辩护空间,相关辩护工作将留至审查起诉阶段继续推进。
私卖游戏装备的行为,看似只是行业内部的小事,实则已经触犯刑事法律红线。切莫心存侥幸,认为获利不大就可以肆意为之,应当敬畏法律,恪守职业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