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4 07:00  浏览量: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发布了《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嘉实黄金(QDII-FOF-LOF),场内简称:嘉实黄金LOF,基金代码:160719)自2026年2月3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实施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基金业绩和规模的良性成长,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9月7日起对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调整为:机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鉴于近期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