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首家、首日落地!赤峰黄金获批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可调配外债额度超350亿元、境外放款额度超60亿元
发布时间:2026-09-18 16:48 浏览量:1
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163号)正式实施。同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赤峰市分局指导,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协助赤峰黄金成功落地跨境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赤峰黄金成为新政落地后的首家获批企业,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标志着公司在全球化资金管理能力上迈上全新台阶。
新政聚焦企业实际经营痛点,通过放宽准入条件、精简备案环节、盘活跨境资金三大优化举措,大幅降低准入门槛,切实提升跨境资金使用效能。赤峰黄金敏锐把握政策窗口期,成为新政红利首批受益者,充分展现了公司高效的政策响应能力与跨境资金管理执行力。
本次备案支持赤峰黄金开展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两类业务,可调配外债额度超350亿元人民币、境外放款额度超60亿元人民币。作为深耕内蒙古、布局全球的黄金矿业集团,近年来赤峰黄金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对跨境资金统筹调配、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需求日益增加。该业务的成功拓展,标志着赤峰黄金从传统资金管理模式迈向本外币一体、境内外统筹、穿透式风控的现代跨国财资体系。公司可依托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机制,在额度内自主进行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有效压缩资金沉淀、降低跨境融资成本,提升集团全球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深耕海外矿产市场、拓展跨境产业布局筑牢金融支撑。
作为自治区首家落地该业务的企业,赤峰黄金将以此次首发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外汇管理部门及银行方面的合作,用足用好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全球资金配置效率,增强跨境经营韧性与核心竞争力,全面助推实现赤峰黄金的高质量发展。
审核 | 耿馨 合规 | 黄学斌 董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