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旗下3个矿区2个月内先后被应急管理部门处罚
发布时间:2026-09-21 13:09 浏览量:18
9月17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新增一项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招远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3909574元(约390万元)。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原名招远金矿,位于招远市与龙口市交界处的罗山东麓玲珑金矿田中心,主要从事金矿石采选,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最终产品为金精矿。1962年7月,矿山进行重新组建,先后隶属于山东省重工业厅、山东冶金工业局、国家冶金工业部,1988年1月改为省属大型二类国有企业,1997年7月成为山东黄金集团的核心企业之一,目前辖有玲珑、灵山2个系统,4个分矿。
查询中可以看到,2026年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旗下3个矿区先后收到了应急管理部门的处罚,2026年9月3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灵山矿区因:1.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生产经营单位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2万元。
2026年7月27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玲珑矿区因: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5000元。
2026年7月9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东风矿区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万元。
2个月内,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旗下3个矿区先后收到了应急管理部门的处罚。而就在2025年12月3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灵山矿区就曾因:1.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4.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9.9万元。
2024年4月17日,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曾因: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250630.28元。
《财经生活帮》记者 胡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