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能送礼物了,是否合法呢?
发布时间:2024-12-19 20:50 浏览量:7
12月19日据媒体报道,微信小店启动了“送礼物”功能的灰度测试,并在12月17日正式发布了使用指南。
根据官方介绍,除了珠宝首饰和教育培训两大类目的商品外,其余微信小店的商品只要原价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默认支持“送礼物”功能。
用户通过轻触“送给朋友”的按钮,即可进入“确认礼物”页面进行选择款式、浏览金额、选定收礼人并完成支付等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收货地址由接收方填写,且在礼物送达前,接收方有权更换为同价位的不同款式。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算什么新功能?简直就是个噱头!现在物价这么高,1万块能买什么好东西?而且为什么不直接让所有商品都能送礼?这种限制让人感觉微信是在故意制造麻烦。”
也有网友认为,“限制珠宝和教育类产品,这是要搞什么鬼?不就是怕别人送贵重物品或者培训课程吗?但这样做岂不是把用户当傻子看?谁不知道送礼有讲究,难道非得是那些千篇一律的小玩意儿才叫礼物?”
那么,微信小店对“送礼物”功能设置商品限价及特定类目限制,是否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
从法律角度分析,微信小店设置“送礼物”功能时对商品的限价以及特定类目的排除,并不一定构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的违反。
首先,《消保法》保障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
而微信小店此次推出的“送礼物”功能本质上是一个附加服务,而非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主要途径。
因此,它并不直接影响用户正常购买商品的权利。
其次,微信小店明确规定了哪些商品可以参与此功能,同时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和服务条款,确保了用户的知情权。
对于想要超出限价或涉及被禁类目的用户而言,他们仍然可以选择传统方式购买商品后自行赠送,故未侵犯其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