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出现金1.2亿、黄金37公斤、房产68套的马超群,为啥留他一条命

发布时间:2025-03-13 22:57  浏览量:7

这两日,于网络之上瞧见一名贪官的一审判决结果,心中着实疑窦丛生。

此贪官名为马超群,曾任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秦皇岛市城管局副调研员,为副处级干部。

马超群站在被告席上

马超群官衔不大,仅为副处级而已,然而其搜刮钱财的能力却极为惊人。2014年2月,检察机关对马超群立案侦查,从他家里搜出了1.2亿元现金、37千克黄金以及68套房产手续。

家中坐拥1.2亿元人民币现金,实在是令人惊愕不已。倘若皆为崭新的百元人民币,一张百元人民币的重量大约为1.15克。1.2亿元换算下来便是1200000张百元人民币,其总重量可达1380000克,也就是1.38吨。若1.2亿元人民币全是百元纸币,其总长度大约为186千米,足以从北京延伸至唐山市。据说,检方在清点这些赃款之时,竟用坏了三台点钞机。

马超群的案发颇有喜剧色彩。北京的一个央企在北戴河建设大酒店以及房地产项目,马超群认为这是一块肥肉,先后多次索贿竟然高达数百万元。央企被逼无奈,秘密电话录音,把证据捅到了上边。河北省领导勃然大怒,批示一定要严肃查处。马超群这才知道捅了马蜂窝,悔之晚矣。

2019年5月27日至2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马超群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不明、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检方指控,马超群凭借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8273.0644万元。他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07.0154万元;个人擅自决定挪用本单位公款人民币500万元给他人使用,以谋取个人利益。

经检方查明,被告人马超群及其家庭拥有现金、存款、房产、黄金等财产及支出,共计人民币203285829元。马超群对其中7196.0097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此外,检方还指控马超群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行为。

在开庭审理五年半之后,2024年12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马超群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老羊试图从网上搜索马超群一案的一审判决书,然而未能找到。仅在财新网《特稿|涉案超1.8亿元 北戴河水官马超群一审获死缓》一文中查到这样一段话:“马超群受贿金额8000余万元,其中索贿33起,金额达3000余万元,依法应从重处罚。马超群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对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估计,这段话援引自一审判决书。

法院认定马超群收受贿赂存在四个“特别”,即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损失特别重大,这种表述在近期颇为罕见。

法院在去年五月,曾经宣判了两起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贿赂案件。其一为国家烟草局原副局长何泽华,何泽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一个是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白天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在这两人的判决书中均有“四个特别”的表述。

何泽华为何被判处死缓呢?法院的判决书表述如下:“鉴于何泽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何泽华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也就是说,何泽华存在部分犯罪未遂、主动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判处死缓应当是于法有据的。

然而,马超群具备哪些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呢?他没有任何法定的或者酌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在法庭上,马超群拒不认罪,一审宣判后,马超群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理由依旧是自己没有犯罪。毫无悔罪之意。

法院判处马超群死缓的理由仅仅是“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但是,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实际上与马超群本人并无关联。在2014年2月12日,检察机关对马超群立案侦查时,就迅速从马家搜出了1.2亿元现金、37千克黄金、68套房产手续。赃款赃物的追缴到位,是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功劳,这笔功劳怎么能记在马超群头上呢。

我们不妨打个比方,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从银行抢走了一亿元现金,警察闻风而动,迅速展开侦查活动,在歹徒尚未挥霍这笔巨款时,就人赃俱获,避免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如今,这个抢劫歹徒拒不认罪,而审理该案的法官却要以钱被追回来了为由,从轻发落这个抢劫犯。如此行事,是否有点搞笑呢?

反腐败一定要用重拳。

该抓的赶紧抓,该判的必须判,该杀的不能留。像马超群这样的贪官,劣迹斑斑、恶贯满盈,称霸一方,犯了该死的罪,就不应该再留着他的脑袋。

杀贪官,合民心、顺民意。老百姓最高兴。如果在网络上搞一个民意调查,估计99.999%的民众都会赞成杀了贪官马超群。

当然,案件还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去办。杀不杀马超群,得由人民法院来依法判决。现在,案件已经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那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维持一审的死缓判决,还是把马超群案件发回重审呢?(按照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在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直接改判马超群为死刑立即执行)。大家不妨再耐心等待一下。

网友们,你赞成杀掉小官巨贪马超群吗?

注: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