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宝石花医院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发布时间:2025-03-20 10:05  浏览量: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新疆宝石花医院聘请法律顾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宝石花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新疆宝石花医院提供日常法律顾问事务,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 年新疆宝石花医院聘请法律顾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新疆宝石花医院聘请法律顾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