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30只!聊城男子深夜被抓!

发布时间:2025-03-27 07:07  浏览量:55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总有人为饱口腹之欲,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肆意捕猎野生动物,殊不知已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阳谷县公安局安乐镇派出所联合森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涉嫌非法狩猎嫌疑人1名,查获被捕杀的三有野生动物30只。

2025年3月21日晚,安乐镇派出所民辅警在巡逻至辖区一小树林时,发现有人戴着头灯,手拿弹弓正对着树上的鸟类进行捕杀。见此情形,民辅警迅速组织围捕,当场抓获非法狩猎者赵某查获被捕杀的野生斑鸠5只(经判定为“三有”保护动物)并收缴弹弓、弹珠等作案工具。

随后,警方对赵某住所进行搜查,在其家中冰箱发现25只已褪毛的冰冻斑鸠。

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2023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但至今仍有很多人没弄清楚,到底哪些动物是可以捕捉,哪些是不可以伤害的,哪些动物才算“三有”动物?关于野生动物,国家法律做了哪些规定?

“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依据2023年6月30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三有”动物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

生活中常见的“三有”动物有哪些?

一、常见的兽纲“三有”动物:刺猬、狼、狐、松鼠、竹鼠、猪獾、狍、野兔、豪猪、果子狸等。

二、常见的鸟纲“三有”动物:夜鹭、池鹭、猫头鹰、竹鸡、秧鸡、斑鸠麻雀信天翁鹌鹑、杜鹃、啄木鸟喜鹊、乌鸦等。

三、常见的两栖纲“三有”动物:林蛙、大鲵、小鲵、蟾蜍、青蛙、田鸡、石蛙、树蛙、小山蛙等。

四、常见的爬行纲“三有”动物:乌龟、黄金龟、沙鳖、东北鳖、小鳖、鳖、新疆漠虎、蝎虎、广西壁虎、菜花蛇、五步蛇等各种蛇类。

五、常见的昆虫纲“三有”动物:龟瓢虫、中华石蛾、半目大蚕蛾、马尾茧蜂、中华新蜂、岳眼蝶属、中华蜜蜂等。

民警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财富

在维护生态平衡

促进生态系统稳定等方面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