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促调化干戈 权益兑现“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5-04-02 14:46  浏览量:53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权益兑现更难。如何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保证公平正义“加速度”,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时代考验。近年来,民和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结合辖区案件实际,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当判则判、该调则调、调解先行”的思路,努力从“案结事要了,权益须兑现”的角度,妥善调处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案例一

在原告马某与被告马某某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原、被告共同生活半个月后分居,并且被告拒绝归还6万余元彩礼及黄金首饰,原告遂诉至法院。法官充分了解双方现实情况后,考虑到原、被告都已年过五旬且都有婚姻经历,若草率地解决此事可能会影响双方晚年生活,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法官从给付彩礼的数额、当事人经济状况、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等方面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调解工作,原、被告同意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归还黄金首饰并返还彩礼3.5万元。

案例二

原告马某与被告张某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原、被告结婚后不到一年,原告主动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归还彩礼。为妥善处理离婚案件,最大程度减轻离婚对当事人的心理和生活影响,特邀调解员从当事人双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双方为家庭付出情况等多方面展开调解,并向其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让张某及其家人明白彩礼的法律属性及返还规则。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3万彩礼及黄金首饰。

案例三

在原告张某与被告马某的离婚纠纷案中,被告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支付婚生子抚养费。在调解初期,面对被告提出的高额抚养费的要求,原告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庭工作。对此,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发力,从婚生子成长、双方经济状况等多方面情况对原被告进行劝导,让当事人以为了让孩子更好成长为目标处理此次离婚案件,“法理+情理”的调解模式成效显著,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彼此的成见,对婚生子抚养费达成一致。在法官的见证下,原告当庭履行婚生子抚养费3.5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一个个当庭履行案件的背后,是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解和司法为民的初心,是法官用心守护“小案件”里的“大民生”的生动实践。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和称赞,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今后,民和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将努力实现让矛盾止于未发,让纠纷止于未诉,尽可能实现纠纷早化解、权益兑现“少走路”的效果,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民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