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日,我们刊发了题为《涉案700多亿!“e租宝”案,迎来第二次资金清退,第一次清退比例35%》(点击蓝色标题即可阅读)的文章,文章刊发之后,收到了不少e租宝受害人的反馈。也有不少粉丝关注了我们,还没关注的朋友可点击下方名片关注。事情过去挺长时间了,有的人竟然都要忘记这笔钱了。如果从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算起,“e租宝”案距今已过了9年多,也难怪会有受害人快忘记了。在这里我们只强调一点,较2020年e租宝案首次清退时,本次清退对象范围有所扩大。 2020年,e租宝案首次清退对象范围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此次则是涵盖在“e租宝”和其关联平台“芝麻金融”参与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这可能是基于公平性的考虑,确保所有受损者都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随着时间的拉长,可能一些相关法律程序已经处理完毕。据悉,目前已有多名e租宝前员工查询到在本次清退范围内。关于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建议大家去认真看一下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我们今天也将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原文同步转发,以便大家详细了解,读完本篇文章,可移步至今日的第2篇文章。有受害人比较关心第二次资金清退的比例问题。关于第二次的资金清退比例的问题目前还未见报道,不过根据《“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可知,第二次资金清退会在2025年4月7日开始,分两批次清退。也就是说,等到4月7日,随着清退资金的到账,我们应该就会知晓第二次的资金清退比例。根据我们上一篇关于“e租宝”案的文章,我们知道e租宝第一次资金清退比例为35%。那么“e租宝”案,最终资金清退比例会是多少呢?今天我们就来通过具体数据,详细地分析一下。根据公开的报道,“e租宝”案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此前报道,相关部门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
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直升机、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具体来看,案发后,各地区共同进行资产追缴工作,已经庭审质证并确认权属的资产有:冻结资金109.4亿余元,美元8031万元;扣押现金9.18亿余元;美元6927元;新加坡币3859元;查封房产6套;扣押机动车6辆;扣押黄金136930克;扣押玉石、金银制品、摆件、字画、手表、箱包、首饰、衣物等物品1076件;冻结被告单位以23亿元购买的德宏南亚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瑞丽市景成地海温泉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股权。e租宝案一审判决书共计102页。其中最后一页为扣押款、物处理清单。

我们看到,目前追缴的资产包括现金、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等多种形式。我们将上述现金、冻结资金、各种容易快速变现的资产(黄金、金银制品、机动车等)估一个数值除以380亿来算的话,大家也可以自己亲手算一算,其实这和第一次资金清退的35%大致是相当的。一般来讲,房产、珠宝等资产的变现周期较长,而且可能存在市场价值波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关于清退集资资金来源有明确的表述。

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
(一)非法集资资金余额;
(二)非法集资资金的收益或者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
(三)非法集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
(六)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我们知道,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了六大方面。据此前的报道,e租宝还花费4.8亿余元用于广告宣传,而这些广告费,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其实也属于清退集资资金来源范畴。另外,还有相关的提成等估计也有不少。大家会发现,如果从清退资金来源的6方面着手,资金清退比例应该还会有不错的提升空间,“e租宝”案的后续资金清退比例应该也不会太少。并且,在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当中,也没有讲第二次就是最后一次清退,如此来看后面可能还是会有资金清退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案件处理时间的增长,剩余资产的回收难度通常会增加。最后,我们期待4月7日,“e租宝”案受害人能够收到不错的资金清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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