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黄金练习卷(9)案例

发布时间:2024-08-15 22:34  浏览量:8

某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经公开招标,甲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0个月。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写明:瓷砖墙面积为1000m2,综合单价为110元/m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不可抗力等重大影响,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进行了修改调整。

·事件二: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请换了瓷砖的规格型号。经施工单位核算综合单价为150元/m2,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实测确认瓷砖粘贴面积为1200m2,但建设单位未确认变更单价,施工单位用挣值法进行了成本分析。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C工作(关键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停工8d,专业分包单位当即就停工造成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递交索赔报告,索赔误工损失8万元和工期损失8d。甲施工单位认为该停工的责任是开发公司造成的,专业分包单位应该直接向开发公司提出索赔,拒收专业分包的索赔报告。

·事件四: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形成大量安全隐患,开发公司责令甲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甲施工单位认为指定分包的安全管理属于专业分包单位责任,非总包单位的责任范围。

·事件三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专业分包可以获得索赔金额和工期各是多少?正确答案:

→一、甲施工单位的做法不正确。比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应该承担总承包责任,接受专业分包单位的索赔报告。按照合同条款和事件情况,对专业分包做出答复,然后甲施工单位再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报告。

→二、由于C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获得8d的工期补偿。由于造成停工的责任属于建设单位,所以专业分包单位可以获得8万元的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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