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放生团驱赶钓鱼者被查!放生蛇类等外来物种被罚,网友:解气

发布时间:2025-05-10 18:00  浏览量:45

陕西安康江边近日发生的放生团违规放生事件引发广泛关注。5月5日,石泉县一群自称“行善积德”的放生人员,在汉江水域强行驱赶合法钓鱼者,并放生珍珠鳖、蛇类等生物。经当地渔政部门调查,其放生行为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放生的珍珠鳖作为外来物种可能对当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放生团成员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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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放生的珍珠鳖(学名佛罗里达鳖)原产北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养殖,因其生长迅速、食性杂,若进入自然水域可能挤压本土物种生存空间,破坏食物链平衡。此外,放生的蛇类若为外来或剧毒物种,还可能威胁周边居民安全。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生物安全法》,放生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禁止引入外来物种,违规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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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部分放生团成员曾参与所谓“放生法会”,此类活动常通过“功德箱”等形式敛财,将养殖场淘汰动物高价卖给信徒。例如,河北曾查获专门收购濒危动物等待放生需求的团伙,其行为与佛教倡导的“随缘放生”理念背道而驰,损害宗教形象。此次安康事件中,放生团以“损德”为由驱赶钓鱼者,却因自身行为违法成为反面典型,凸显无序放生的荒诞性。

尽管法律明确违规放生处罚标准,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困难。老年群体常以“不懂法”为由逃避责任,如2023年昆明某放生团交罚款后次日换地继续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呼吁建立“放生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者加强监管。对此,江苏试点的“科学放流”平台提供了新思路:由渔业部门统一提供本地鱼种,2024年通过该平台放生的鱼苗存活率提升40%,既满足公众行善意愿,又保障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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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法规:明确禁止放生物种清单,细化放生报备流程,对违规者实施信用惩戒。

2. 科学引导:通过“全国放鱼日”等活动普及科学放生知识,推广江苏等地的“科学放流”模式。

3. 强化监管: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利用大数据监测重点水域,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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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本为善意之举,但若缺乏科学指导与法律约束,极易异化为生态灾难。唯有通过“疏堵结合”的治理思路,才能让放生回归保护生命的初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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