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主席安排罗瑞卿追查十八年前的黄金丢失案,真相如何?

发布时间:2025-05-14 15:00  浏览量:75

文学和历史,其实都对人有启迪作用——文学通过虚构,历史通过现实,让人看懂一些人生哲理、社会规律。

金条

其实有时候,小人物如果不走正道,也会造成捅破天的后果,最终把自己葬送。比如1949年的时候,主席就让罗瑞卿调查一件陈年往事。而这件事的真相,其实就是几个小贼,捅破了天。

事情还得从1931年说起。

那时候虽然红军在苏区建立政权。但是,我党的临时中央还在上海。并且中央的运作需要大量经费来支持。因此当时,苏区需要通过秘密交通线,把经费运送到上海——当时苏区有银行这类机构,并且还可以通过打土豪负责缴获来的财物补贴各项经费。

这一天,苏区相关部门锻造了重量为120两的金条。并且,苏区相关部门还做出了运送计划:那就是通过七个交通员接力运送,把金条从瑞金送到上海。

但是问题来了:人性靠不住,组织上该如何保证在金条运输途径中,不会被个别交通员私吞?毕竟这可是120两黄金,是一笔巨款啊!

120两黄金,就是6千克,按照现在的金价,姑且就照1克800元的价格计算,这120两黄金就是480万巨款。在网民号称年收入二三十万很寻常的今天,相信也没几个人敢说480万是小钱。

为了防止运送途中有人会中饱私囊,于是相关部门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一个有“快”这个字的印章,分拆7部分,然后上一个交通员把黄金交给下一个交通员的时候,下一个交通员把自己手里的印章残部交给上一个交通员,并借此作为证明:黄金完成了交接。

并且组织上也可以根据这个确定黄金的运输进度情况。

“快”印章,被分成7块

1931年11月上旬,第一个交通员从瑞金出发。但是直到1932年年初的时候,上海中央也没收到这笔黄金。消息反馈到苏区以后,苏区的相关首长第一时间意识到:黄金运输途中必然出现变故了。于是当时保卫局负责人邓发负责调查此事。

一般认为,苏区的保卫局,是现在公安部门的前身。所以邓发作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此事的调查非常合理。

而邓发根据印章的拼凑情况,最终确定:事情出现在第七个交通员身上。

邓发交接到。第七个交通员,是从松江接收黄金,然后将其运送到上海中央。

当时在上海,我党的情报组织——特科,还在活动。因此邓发把情况通报给上海特科,希望特科能代为调查。

当然说到这有必要说一句:特科是在国统区进行活动,主要任务包括情报搜集以及刺杀叛徒等业务。而保卫局则是在苏区负责各种保卫工作。两者的业务有相似,但也有侧重点不同。但是,双方互动较多:比如上海特科发现中统特务潜伏到苏区,会把情况通报给苏区的保卫局,由苏区保卫局锄奸。而苏区保卫局对于出逃的叛徒,以及国统区的一些调查事情,需要委托给特科。

上海特科收到消息以后,也着手调查此事,最终把消息回馈给保卫局:第七个交通员消失了,下落不明。

线索的中断,导致保卫局无法继续追查下去。

并且因为这120两黄金的失踪,也产生了一定的历史变量:因为这笔钱的用途是有计划的。

首先,这笔钱的一部分,是需要用于营救被国民党逮捕的烈士的。但是因为没了这笔钱运作,导致这些烈士遭到杀害。

1930年代上海家庭的陈设。上海当时是亚洲最大的城市,同时也是列强掠夺中国的桥头堡。

由于特别经费未能送到上海,导致临时中央无钱打点关系,营救被捕同志,使得九名同志惨遭杀害。

此外,还有一些烈士家属需要这笔钱安置。但因为这笔钱没了,导致烈士儿女沿街乞讨。

总之,造成的破坏很大。

而上海的中央因为没了这笔钱,也无法在上海继续运作下去。无奈之下,上海的中央只好迁到中央苏区。

1949年,主席向公安部门做出批示:那就是在我党历史上的一些悬案进行调查。这其中包括红军数百名官兵在六盘山莫名遇害事件,也包括1931年这笔黄金神秘丢失事件。

罗瑞卿对于这个案子有顾虑——因为人心难测。罗瑞卿不敢确定这个黄金丢失事件到底是怎么丢失的。闹不好,是当时上海中央的某个领导,从中参与导致的丢失也说不定。所以罗瑞卿对于这个事情的调查,提出个建议:1931年的事情,现在都1949了……这么多年,这……

主席当然知道罗瑞卿的担心。主席表示,这个案子务必水落石出,不管牵扯到谁,都得一查到底!

罗瑞卿有了主席的支持以后,也安排公安系统内的破案高手,成立专案组,针对这一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当时这件事的苏区经办人是邓发和林伯渠。

上海药铺伙计形象。本文的第七个交通员,当时的职业就是药铺小伙计。

在电视剧《风筝》里面,郑耀先就是邓发安排潜伏到军统的。邓发在1946年的时候,和叶挺一家一起遭遇空难。所以罗瑞卿能联系上的经办人也只有林伯渠。

其实七个交通员,林伯渠也只是认识第一个。因为林伯渠在1931年负责的是苏区的财政。而交通员的安排属于情报部门的事情。林伯渠没有了解的权限。因此林伯渠只认识第一个,这也是因为当时黄金被交接给了这个交通员。其余六个,林伯渠也不知道是谁。

不过,办案人员还是找到了第一个交通员,并通过一路调查,找到了前六个交通员。

第六个交通员回忆起1931年的往事,他表示在1931年12月月初,这笔黄金就交给第七个交通员了。之后的事情自己也没有权限去监督过问。

结合1932年上海特科表示第七个交通员离奇失踪的消息,所以办案人员再度判断:问题还是出现在第七个交通员身上。

眼看线索就要断了。办案人员无比着急。

不过,第六个交通员提出了一个看似有用但似乎没啥用的线索:那就是第七个交通员接收黄金,递交印章残片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了一张票据。这票据类似现在的宾馆押金票据——当然那个年代,叫客栈。

苏区运送到黄金到上海的交通线。因为当时国民党封锁,所以从苏区到上海需要迂回前进,避免被国民党发现

于是办案人员查阅国民党时期的档案,走访松江城所有的客栈,让第六个交通员看看,当初的票据是哪家的。最终,找到了一个线索:那就是那个票据,是当时国民党松江保安团的内部招待所的。于是根据招待所的存档,最终确定了第七个交通员的身份——此人当时在上海一家药铺当小伙计,姓梁。

于是相关部门根据这个线索不断追查,最终找到了梁某某。

梁某某得知相关部门的来意以后,吓得浑身瘫软,急忙表示黄金不是被自己给贪污了。他表示自己接收黄金以后,在法租界遇到打劫的,身上的黄金也丢了。并且他自己在路上被打劫,醒来的时候发现出现在一个旅店里。

梁某某知道自己丢了这么多黄金,肯定难逃罪责于是脱离组织躲了起来。

相关部门于是根据梁某某提到的旅店调查。旅店老板回忆半天,表示确实救下过一个在路上被迷药迷晕了的人。这个人还说自己丢了金条。因此组织上初步判断:看来梁某某说的没撒谎。

当然有人要问了:为啥组织上不怀疑是梁某自导自演?这其实也和背景调查有关,因为梁某描述的,和旅店老板提供的证词,综合起来,是上海道上的人打劫采用的手段和伎俩。梁某的履历和背景,即便是自导自演,也不会编造的这么逼真。

因此办案人员分析:这笔黄金,应该被上海道上的人给劫走了。

当然,说到这可能很多人又问了:就不能是普通人见财起意给劫走的?

其实所谓江湖,就是山头、帮会这些概念。想当小偷、榴芒也得拜码头,所以能干这个营生的,断乎不是小白丁所谓。

所以相关部门开始沿着这个方向调查。

办案人员于是找到上海的一些江湖人士、帮会分子,要求他们提供线索。

当时上海的江湖人士、帮会分子,很多都在监狱里,等着新社会改造。办案人员表示,能提供这个案子的线索的,一定减刑,闹不好还额外有奖励。

听到这个情况,监狱的犯人议论纷纷,都深很自己知道的太少,错失了机会。

之后有个姓冯的囚犯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情况。他找到办案人员表示:长官,我知道个事儿,不知道是不是和你说的有关系。

“哦?”办案人员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那个。”冯某舔了舔干了的嘴唇,然后继续说道:长官你说事情是在1931年12月。我表哥吉某,也没听说会做生意,平日里拉洋车,结果1931年12月,我表哥突然发迹了,还买房子买商铺。然后他也从来不说哪来的钱。所以我怀疑……

办案人员觉得,这冯某怀疑的有理。

5、结局

于是办案人员找到吉某,通过查抄,赫然发现了一个重要物证:那就是当年装金条的盒子!

吉某也知道无法抵赖。于是表示自己当时确实拉车,还和另外两个朋友整天策动干大事——所谓干大事,就是打劫有钱的乘客。

梁某那天坐车,看起来神色紧张抱着怀里的包。吉某怀疑里面应该是金银珠宝,于是伙同自己其他俩同伙,在拉梁某走路的时候,在路上伙同俩同伙用沾了迷药的毛巾,迷倒了梁某。之后害怕出人命,于是把梁某拉到前文提到的客栈,然后表示是梁某喝醉了。

客栈老板其实也知道咋回事,但本着不惹麻烦的想法,装不知道。

事后,吉某和俩同伙平分黄金。

于是办案人员询问其余俩同伙的下落。吉某供述表示,其中一个还在上海,另一个则在抗战时候死了。

于是办案人员逮捕了另外一个同伙,并且把案情上报给罗瑞卿和主席。

最终上级首长批示处理。1950年,吉某和同伙被判死刑,而梁某因为玩忽职守,被判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