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被告的一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5-05-15 17:09  浏览量:43

2025年5月13日,玉山人民法庭内,案件被告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品德高”的锦旗,笑着交到汤胜波庭长手中并连连道谢,“多亏法官公正判决,二审维持原判,彩礼钱我已经拿到了!”

2024年1月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但结婚不久后双方便产生矛盾,原告因此外出务工,双方并未实际共同生活。同年11月,原告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双方就彩礼返还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取回婚前个人财产——价值1万余元的黄金手镯,而被告则要求其返还相应彩礼及五金折价款。

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沟通了解到,两人在缔结婚姻时,购买黄金首饰花费三万余元,现首饰均在原告处。除黄金首饰外,被告还曾给原告彩礼128000元。

开庭审理后,法官针对双方矛盾逐一解决,首先告知被告,原告的黄金手镯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理应归还,被告经法官劝告后主动将手镯交到法庭归还给原告。而对于彩礼争议,法官着重审查了双方从结婚到分居并未实际共同生活且无子女的事实,同时注意到被告因给付彩礼导致经济困难,且其本身手患残疾。此外,结合五金系按原告个人喜好定制、具有原告专属性的客观情况,不适宜将黄金首饰直接退还给被告,应予以折价返还。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当地经济水平及风俗习惯,判决原告根据70%的比例返还彩礼及五金折价款共计113419.6元,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在判决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耐心释法说理,不仅详细讲解涉彩礼纠纷法律法规,还引导双方尝试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从家庭责任、夫妻情分、法律规定等多个维度开展劝说工作。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现双方已息诉服判,原告已根据裁判结果履行退还的彩礼款项,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认可。本案中,法官既准确认定事实分清权责,又严格适用法律,最终实现案结事了。锦旗背后,是法庭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的辛勤付出,是切实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庭训的生动实践。

一审:李潇 二审:焦淑慧 三审:卢昌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