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赊走45条香烟,总价两万六,店主:我吃不下也睡不好
发布时间:2025-08-10 02:53 浏览量:40
据浙江1818黄金眼报道,杭州的颜大姐开了一家便利店,因为颜大姐性格很好,她的便利店生意也一直很不错。一男子就说自己的朋友要干工程,陆陆续续总共拿了45条利群休闲开支,一条烟1030元,但是没有付款,说是等过两天一起给过去。
颜大姐也没有多加考虑,心里很满足,因为这是笔大买卖。过了几天,男子来到便利店但是没有过来结账,反而用自己的甜言蜜语,从颜女士这里又赊了30条硬阳光,45条烟一共26650元。
颜女士因为迟迟要不来这个钱,难受到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后来从别人的嘴得知男子是一个老赖。感到无奈的同时找了律师解决这件事,可是又踩了新的坑。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那会儿男子常来店里换现金,穿件洗得发白的夹克,每次都客客气气喊“姐”,换完钱还会站柜台边聊两句天气。
颜大姐总系着黄色围裙,见人就笑,瞅着这小伙子眉眼周正,说话实在,挺老实的,心里慢慢就放下了戒心。
今年4月18号,小胡搓着手说:“姐,我兄弟做工程,想先拿几条烟应酬。” 他先拿了几条硬阳光,第二天又拿4条,每条370元,当场就结了账,动作麻利得很。颜大姐那会儿还想,这小伙子办事挺靠谱。
转折出在4月26号。男子盯着烟柜看了半天,问:“姐,你这儿啥烟最好?” 颜大姐指着利群休闲细支:“这个好,正常1050,咱们都认识这么久了,给你1030。” 小胡一拍大腿要5条,可等严大姐把烟打包好,他却挠挠头:“姐,先赊着,过两天一起结。”
颜大姐抖了抖手里的塑料袋。小本生意哪敢赊账?尤其烟酒金贵。可转念一想,小胡之前结账痛快,这单顶好几天生意,拒绝了怪可惜的。便没有拒绝男子的请求。
第二天更过分,男子上午拿6条,下午又拿4条,10条利群细支就这么赊走了。他拍着胸脯说“过两天一起结”,颜大姐看着记账本上的数字,心里发毛——这都一万多了。
有网友说她太傻,不熟的人咋能赊这么多?其实男子前期每次换钱、拿烟都特痛快,谁能想到熟人脸下藏着老赖的心呢?
等了几天没动静,颜大姐急得在微信上戳小胡。男子秒回:“姐放心,肯定结!再给我10条软阳光。” 她捏着手机犹豫半天,还是让他拿走了。
第三次来要烟时,颜大姐攥着计算器手都紧了,男子却掏出身份证押柜台上:“姐,这押你这儿。”
她看着身份证,又瞅了瞅账本,心一横:“要是现在不给,之前的钱怕是更难要了。”
可男子后来彻底没了动静。微信不回,语音不接,颜大姐急得夜里翻来覆去,饭也咽不下。
她给男子发消息算账:15条细支1030一条,30条软阳光370一条,总共26550元。男子对颜大姐发的消息表示认可,但是总说自己“没钱”。
后来给了4000,还欠2万2。找律师查了他的身份证,颜大姐差点瘫了,结果男子是老赖。
更糟糕的是7月20号,一个自称法律咨询公司的人加她微信,说是他们可以帮颜大姐解决这件事。
颜大姐急昏了头,病急乱投医,转了1940块委托费。刚开始这个法律咨询公司人说可以和男子协商解决这件事。
可结果没过几天对方就被男子拉黑了,又要她的身份证、银行卡,已经被骗过一次,这次颜女士可多长一个心眼:“这是不是要拿我的身份证,银行卡去贷款?” 颜女士果断拒绝并且提出退钱的请求,这时候对方却不接电话了。
颜女士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钱没要回来,结果又白搭了几千块钱。
越想越生气的她迫不得已在网上曝光,并联系了记者,面对欠款难题,颜大姐选择将事件公之于众。在媒体的见证下,她再次拨通了男子的电话。
电话中,男子坦言自己目前确实拿不出全部欠款,提出每月偿还5000元。他甚至表示,如果到了20号仍未能还款,颜大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他。
但当被问及大量香烟的具体用途时,男子却含糊其辞,并未给出明确解释。
颜大姐心里明白,男子这又是在推脱应付的责任。经过这番沟通,她更加确信:只有依靠法律的力量,才能真正解决这个困扰。她已经下定决心,要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那么从法律角度应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依据《民法典》第469条,合同可以采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订立。
在这件事中胡某某多次在便利店赊购香烟,颜大姐同意交付货物并允许赊账,双方就香烟的价格及数量等核心条款达成合意。因此,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依法成立并生效。
然而男子虽然多次承诺付款,却始终未实际履行,甚至在颜大姐催讨后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
此外,经律师调查,男子系失信被执行人,其在赊购香烟时可能已不具备还款能力或并无还款意愿,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颜大姐有权要求胡某支付剩余货款。
信息来源:男子赊走45条香烟总价两万六,店主:我吃不下也睡不好——1818黄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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