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1年间盗公司60多斤黄金!非法获利1700余万
发布时间:2025-12-01 05:12 浏览量:10
职场中,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法律底线是每个从业者的基本准则,但仍有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便利或违规手段侵占、盗窃企业财物,最终不仅丢掉工作,还需承担法律责任。近期,上海、北京等地先后发生多起职场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黄金侵占、商品盗窃、收款码挪用等多种情形,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这些案例也为所有职场人敲响了警钟。
珠宝经理截留黄金:1 年侵 30 公斤变现 1700 万,理财亏空后被刑拘
上海松江一家珠宝公司主要为金店提供黄金原材料加工服务,赚取加工费用。2025 年 5 月,松江区 “蓝鲸” 护企工作站的民警在常态化走访企业时,该公司负责人焦急地反映:库房内的黄金板料出现重大亏空,多次盘点后发现,实际库存比账面记录少了很多,部分黄金板料莫名 “不翼而飞”。
驻站民警立即介入核查,首先梳理企业的黄金流转流程 —— 从金店领取黄金原材料,到公司入库登记,再到交给车间加工,每个环节都需要专人负责。民警在排查中发现,业务经理陆某是关键人物:他既要对接金店确认领取的黄金重量,又要将黄金板料送至库房登记入库,整个流程中只有他能全程接触黄金且单独操作。通过比对金店提供的交付单据与公司库房的入库记录,民警发现从 2024 年 7 月开始,陆某每次从金店领取的黄金重量,都比他上报给库房的入库重量多一点,起初差额只有几百克,随着时间推移,累计差额越来越大,截至 2025 年 4 月,核算出的缺失黄金总量已达 30 公斤。
5 月 29 日,民警在陆某的住处将其抓获。面对证据,陆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知道黄金价值高且易变现,便利用职务便利,在领取金店交付的黄金板料后,故意隐瞒部分重量,比如金店给了 10 公斤,他只向库房登记 8 公斤,剩下的 2 公斤就用提前准备好的黑色布袋装好,偷偷带出公司,再联系回收黄金的商家变卖。1 年间,他通过这种方式变卖的 30 公斤黄金,共变现 1700 万元。令人唏嘘的是,这些非法获利的钱款,被陆某全部投入到高风险投资理财中,最终血本无归。目前,陆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离职员工翻墙盗钢笔:150 余支卖 17 万,获刑七年
2025 年 4 月下旬,上海一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仓库管理人员在盘点时发现,仓库内存放的高端钢笔少了很多,部分货架明显有空缺,初步统计后涉案价值达 30 万余元。公司随即报警,民警通过调取厂区监控,很快锁定了曾在该公司工作的杨某。
经查,杨某在 2025 年 3 月曾参与过该公司仓库的货物盘点工作,期间熟悉了厂区的布局、仓库位置以及安保换班时间。离职后,因欠下外债且无稳定收入,他便想到了盗窃之前工作过的仓库里的钢笔 —— 这类高端钢笔在二手市场很受欢迎,容易卖出高价。从 3 月底开始,杨某多次在凌晨时分行动:他穿着深色外套,戴着帽子和口罩,避开主干道的监控,绕到厂区后侧的围墙边。监控画面显示,他双手撑着墙沿,双脚蹬着墙面慢慢攀爬,翻进厂区后,又贴着仓库的外墙走到后门,用之前盘点时偷偷记下的仓库后门密码打开门锁,进入仓库后,他直接走向存放钢笔的货架,将一箱箱包装完好的钢笔搬到墙边,再从围墙翻出去,用事先停在附近的电动车将钢笔运走。
民警根据监控轨迹和二手交易平台的信息,很快将杨某抓获。在他的出租屋内,民警查获了尚未卖出的 20 余支钢笔,以及交易记录显示,他已将 130 余支钢笔以低价变卖,累计获利约 17 万元,这些钱款大部分用于偿还债务,其余则花在日常开销上。最终,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奶茶店员工私用收款码:截留 4 万货款,切断网络掩盖被刑拘
在北京一家连锁奶茶店工作的员工周某,也因一时贪念走上了违法道路。2024 年 5 月,周某发现自己独自当班时,店里的收款流程存在 “漏洞”—— 由于奶茶店高峰时段顾客较多,收银台的官方收款码偶尔会因网络问题卡顿,而他作为当班员工,有权力暂时处理收款事宜。
从那时起,每当周某独自在店里值班,遇到顾客付款时,他都会主动上前引导:要么说 “店里网络有点卡,扫我这个码先付,我稍后同步到系统”,要么趁顾客不注意,快速用手机挡住收银台的官方收款码,让顾客扫自己的个人收款码。为了防止被店铺后台发现异常,他还想出了 “掩盖手段”:每天下班后,他会故意拔掉店里的网络路由器插头,谎称 “网络故障导致收款数据上传延迟”;有时还会以 “监控设备角度不对” 为由,暂时关闭收银台上方的监控摄像头,避免自己的违规行为被记录下来。
直到 2025 年初,奶茶店总部在核对门店营收数据时,发现这家店的实际客流量与收款金额不匹配,存在明显差额,便派人到店核查。通过调取完整的监控记录和周某的个人收款流水,总部发现从 2024 年 5 月到 2025 年 1 月,周某通过个人收款码截留的货款累计达 4 万余元。公司随即报警,周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私拿 5 个桃子 3 盒酸奶:员工被开除后起诉,法院驳回诉求
相较于前面几起涉及大额金额的案件,王小花(化名)的经历则警示着 “勿以恶小而为之”。2015 年,王小花入职北京一家酒店,入职时不仅签订了劳动合同,还签收了酒店的《员工规章制度》,其中明确规定 “员工不得私自携带酒店财物离开,违者视为严重违纪,酒店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018 年 7 月 27 日傍晚,王小花下班后经过酒店餐厅的食材储存区,当时工作人员正在整理当天剩余的食材,她看到货架上放着几盒未开封的酸奶和一篮新鲜桃子,便趁工作人员转身整理其他物品的间隙,悄悄拿起 3 盒酸奶和 5 个桃子,放进自己的手提包中。在通过酒店出口的安检时,保安发现她的包中有带有酒店标识的食品,经询问后,王小花承认是从酒店私自拿取的。酒店根据《员工规章制度》,当即作出与王小花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王小花对此不服,认为自己只是拿了少量食品,价值不高,酒店的处罚过于严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9054 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酒店提交了王小花签收的《员工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制定时的民主程序记录(如职工代表大会表决记录)以及公示证明(如酒店公告栏张贴照片)。法院认为,酒店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规定,且王小花在入职时已明确知晓相关条款,她私带酒店财物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规章制度,酒店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合规,最终判决驳回王小花的诉讼请求。
警方提示,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离职人员,都应敬畏法律与规则。在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企业财产,离职后也需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贪念做出违法举动。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监督机制,比如对重要物资建立双人核对制度,对收款、库存等关键环节加强监控,从源头防范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