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25-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21:03  浏览量:10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9时在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5-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5〕93号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拍卖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32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宗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六、购买材料时间

七、

看样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27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特别提示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签订《荔城区珠宝城西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荔城区珠宝城西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函》(荔政函〔2025〕378号)为准,详见《荔城区珠宝城西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

九、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