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诫书!海南区各商户注意…
发布时间:2026-01-20 10:34 浏览量:4
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金银饰品经营单位计量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海南区各黄金饰品经营单位及相关经营者:
为规范金银饰品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规范海南区金银饰品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规范计量器具使用
1.用于贸易结算的称重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管理范围,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登记造册、实施备案、申请周期检定。
2.交易金饰品时,应使用分度值d=0.001g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每件不超过100g的金饰品,负偏差不得超过0.01g。交易银饰品时,应使用分度值d=0.01g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每件不超过100g的银饰品,负偏差不得超过0.1g。
3.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或利用计量器具进行欺诈。
二、申请检定方式
1.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申请检定;
2.登录链接:http://psp.e-cqs.cn/;
3.申报流程:用户注册(仅首次申报)-器具备案(仅首次申报)-器具报检-器具送检;
4.乌海市检验检测中心咨询电话:0473-3156921。
三、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销售行为
1.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妥善保存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货凭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
2.建议各经营单位和个人,主动对“一口价”黄金和“按克计价”黄金进行分开陈列或以显著方式予以明示,向消费者推荐黄金饰品时,应解释清楚“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黄金的区别,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消费纠纷。
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请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诚信为根本,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计量科普】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