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亡了百余年,香港法庭竟还在用《大清律例》断案?
发布时间:2026-02-18 14:11 浏览量:4
2024年的香港,霓虹闪烁,法治昌明,谁能想到,一本尘封已久的《大清律例》竟在庄严的法庭上“死而复生”?
这并非穿越剧的荒诞情节,而是一起真实发生的遗产纠纷。一位老人离世,只因1939年的一桩领养旧事,法官竟搬出了乾隆年间的老皇历作为断案依据。大清早就亡了一百多年,这部封建法典为何还能在现代香港“借尸还魂”?这不禁让人瞠目结舌:难道时光在香港的司法界倒流了?
这一切的根源,还得从香港那段波诡云谲的历史说起。1841年英国人查理·义律踏上香港岛,为了减少治理阻力,玩了一手“以华治华”的把戏,允许华人照旧遵循大清习俗生活。待到1898年英国租借新界,清廷据理力争,硬是保留了当地的法律与习俗。
英国人为了安抚民心,顺手制定了《新界条例》,白纸黑字写明:新界土地诉讼,适用中国传统法律。这一权宜之计,让《大清律例》在香港这片土地上顽强存活,甚至一度与现代法律形成了奇特的“双轨制”,仿佛两个平行时空在香江之畔交汇。
这种法律上的“时空错乱”,造就了无数令人咋舌的社会现象。最著名的莫过于“一夫多妻制”。
在1971年之前,香港男人若是想纳妾,只需搬出《大清律例》,便是合法合规。看看那位叱咤风云的澳门赌王何鸿燊,一生娶了四房太太,育有17名子女,这豪门恩怨、家产争夺,哪怕是到了2011年,依然闹得沸沸扬扬,甚至被媒体形容为“撼动港澳稳定”。还有丽新集团林百欣家族、周生生珠宝周芳谱家族,这些豪门的财产大战,背后无不闪现着旧律例的影子,成了现代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旧时代的阴影,不仅笼罩豪门,也曾让普通人透不过气。在那个讲究“父死子继”的年代,女性往往成了牺牲品。曾有位叫邓阿妹的女子,家中独女,侍奉双亲至孝,父母离世后,村里的阿婶竟依据旧律例,声称女儿无权继承,要由自家三个儿子来瓜分家产。
“为什么照顾父母的女儿无权继承?”这一问,问出了多少心酸与不公。好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1994年《新界土地(豁免)条例》通过,女性的继承权才终于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名,这迟到的正义,虽迟到了许久,终究还是来了。
法律的改革之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1971年,港英政府颁布《婚姻改革条例》,算是正式废除了《大清律例》在婚姻家庭事务上的适用。然而,旧势力的顽固超乎想象,甚至有乡绅为了抗议新界土地继承改革,当众斩首议员的人偶以泄愤,场面骇人。
即便如此,法治现代化的步伐并未停歇。就像2002年的“邓光裕堂案”,涉及乾隆年间设立的家族公产,法院依然依据“族产不可分割”的传统法则进行了判决,这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契约精神的坚守。
如今漫步香港街头,摩天大楼与古老祠堂并存,现代法治与古老习俗交织。2024年的这场判决,并非封建复辟,而是香港法律体系对“行为时法”原则的坚守。法官并非留恋旧时代的糟粕,而是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必须回到那个特定的时空去寻找答案。正如法学界所言,这是对法律连续性的尊重。随着时间推移,那些适用旧律的人和事终将走进历史博物馆,但这起案件留下的思考,却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变革与传承之间的艰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