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万元判赔!胖东来硬刚“李鬼”月饼:不是为钱,是为理
发布时间:2026-02-26 22:31 浏览量:1
2026年2月25日,胖东来商贸集团发布公告称,针对郑州麦x丰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侵犯其“黄金万两大月饼”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终审判决侵权方赔偿胖东来共计305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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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相:不只是“同名”,更是系统性误导
自2024年起,郑州某食品公司委托生产并销售名为“黄金万两大月饼”的产品,在包装、宣传页面中大量使用“胖东来”字样及相似视觉元素,甚至暗示该月饼“源自胖东来”“胖东来同款”。
结果?大量消费者误以为这是胖东来自营商品,纷纷下单。
殊不知,这款月饼既非胖东来研发,也未经其授权,品质与售后更无保障。
胖东来发现后,立即联合旗下商贸集团与实业公司发起诉讼。
2026年2月25日,法院终审认定:
✅ 郑州麦×丰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 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合理开支5万元;
✅ 广州一家参与销售宣传的零食店,亦被判赔2000元。
转折点:胖东来要的,从来不是赔偿金
很多人问:“305万,值吗?”
胖东来回应得很干脆:“我们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理。”
在当下市场环境中,“傍名牌”“伪联名”屡见不鲜——
有人把“雷碧”当雪碧,有人信“康帅傅”是康师傅,
更有无数小企业因无力维权,眼睁睁看着心血被剽窃。
而胖东来,作为一家以“员工幸福、顾客至上、社会担当”著称的企业,
选择站出来,为所有坚守原创、敬畏品牌的经营者发声:
“你可以模仿,但不能欺骗;
你可以竞争,但不能偷盗。”
这场胜诉,不仅保护了“黄金万两”这块金字招牌,
更向整个行业传递一个信号:诚信,才是商业的终极护城河。
一块月饼,承载的不只是馅料与糖皮,
更是企业几十年积累的信任与口碑。
胖东来赢了官司,但它的胜利属于每一个相信“好东西值得被尊重”的普通人。
在这个真假难辨的时代,
愿我们都能擦亮双眼,支持正品;
更愿每一份用心经营,都不被辜负。
转发致敬胖东来:
你认真做月饼,我们认真守护你;
你坚持讲道理,世界终会给你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