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检分院与武汉海事法院会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6-03-04 11:17  浏览量:2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精神,近日,武汉铁检分院与武汉海事法院正式会签《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检法两院以机制创新破题发力,构建多维度、深层次的协作配合体系,全面畅通法律监督衔接渠道,凝聚海事司法合力,以法治力量护航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重要战略支点。

《实施意见》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着力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助力案件高质高效办理。文件对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流程与衔接机制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卷宗调阅、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具体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支持有机统一。通过规范化、透明化的程序衔接,两院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优化办案流程,有力提升海商事案件办理质效,共同维护航运秩序与海事司法公信力,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紧扣中心大局,全力推动“强化检察监督 护航支点建设”行动落地见效,精准服务支点建设。立足湖北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两院就长江保护公益损害问题线索通报、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修复基地共建、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沟通等达成共识。武汉铁检分院将依据机制,精准对接五大专项行动要求,聚焦水路航运、船运金融、港口运营、涉船员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发挥“长江大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职能优势,细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美丽湖北建设、检护民生等专项工作举措,以专业化、精细化检察履职为支点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实施意见》突出队伍共建共育,聚力培育海事司法“铁军”,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文件明确将同堂培训、课题共研、互派干警交流学习作为重要抓手,推动检法两院从“业务衔接”到“理念共融”的深度拓展,在海商事法律适用、证据审查标准等方面凝聚共识、统一尺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与业务能力,以高质效海事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湖北作为长江黄金水道核心区段、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正以水运振兴激活内陆开放新动能。下一步,两院将以《实施意见》为纽带,不断提升专业司法能力和协同办案效能、以优质法治服务协同守护长江黄金水道安澜通畅,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