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赤峰黄金(600988)将发布2025年报
发布时间:2026-03-15 01:13 浏览量:3
截至2026年3月13日收盘,赤峰黄金报收于40.91元,较上周的39.94元上涨2.43%。本周,赤峰黄金3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43.25元。3月9日盘中最低价报38.0元。赤峰黄金当前最新总市值777.46亿元,在贵金属板块市值排名4/1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50/5190。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将于2026年3月20日审议2025年度经审计业绩并考虑派发末期股息。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3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18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公司公告汇总:新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大额捐赠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董事会会议将于2026年3月20日举行,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计年度业绩及其发布,考虑宣布及派发末期股息(如有)。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王建华先生代表董事会签署公告。
赤峰黄金于2026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涉及18项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董事及有关员工进行证券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所有议案均获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捐赠财产限于现金及符合条件的实物资产,不得捐赠生产经营主要资产或权属不清财产。受益人限于公益性组织、社会弱势群体及公司运营周边社区。对外捐赠按金额分级审批,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由董事会审批,超过5%由股东大会审批。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使用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方式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委托理财范围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货币型基金等。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财务部负责理财方案论证与日常管理,内控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计。禁止以委托理财规避资产购买或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禁止通过拆借、垫支费用、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册会计师应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信息依法披露前需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方式等内容,并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涉及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批并提示接收方保密责任。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登记管理。豁免披露事项如涉及香港上市规则,需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报送监管机构。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的情形和要求,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事务主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职能部门。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冻结、人事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
公司发布《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提案人包括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案类型涵盖定期报告、对外投资、资产出售、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定期会议提案须在召开前12个工作日提交,临时会议前5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秘书负责提案管理,董事长决定是否列为议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计及离职后义务。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原董事在特定情形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对独立董事辞任原因予以披露,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须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制度规定了任免程序、履职保障、解聘及空缺期间代行安排。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内幕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
公司制定《董事及有关员工进行证券交易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接触内幕信息的员工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规定买卖公司股份须事先书面通知并获得批准,禁止在敏感期交易,并设定违规处理措施。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部独立运作,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开展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事项。制度规定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跟踪及档案管理流程,并明确奖惩措施。
公司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可将部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高管联席办公会或总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授权分为常规与临时两类,明确被授权人在投资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制定等方面的职责及审批权限标准,要求定期报告执行情况,董事会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形成意见后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满5年需强制轮换。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执业质量,改聘需披露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审议通过《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职责及高管联席办公会运行机制。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主持日常经营管理。高管联席办公会由总裁召集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需经会议讨论决定。细则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禁止行为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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