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亲难防?老夫妻状告“上门女婿”

发布时间:2026-03-18 16:10  浏览量:1

近日,一对老夫妻把自己的女婿大刚(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女婿返还13万多元。据老夫妻称,自己对女婿没有防范,导致他私自拿走金首饰变卖。女婿还把玉石、苹果等物品拿去变卖,承诺卖出后把钱给老两口,但并没有给……近日,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案件。

老两口诉称,大刚与女儿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小夫妻俩就居住在老两口家中。在此期间,大刚无工作,每天游手好闲。老两口认为大刚是女婿便未曾防范,将值钱物品(金首饰等)放在家中,但大刚却私自拿走金首饰等进行变卖,同时向老两口要取玉石、苹果等物品并承诺自己会售出,售出后将售卖的钱款交付老两口,但至今也未曾将任何一笔钱款交付老两口。大刚还在老两口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老两口的亲属借钱,亲属找到他们时才知晓是大刚私自借取的,老两口无奈,只能先替大刚偿还欠亲属的欠款。之后,老两口忍无可忍与大刚进行核对,大刚承认偷拿、偷借,并向老两口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会立即偿还所有钱款。但至今大刚也未履行给付义务,老两口无奈,为维护合法权益,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大刚给付老两口不当得利款138000元以及利息。

被告大刚辩称,岳父母所述不属实,钱没有那么多。玉石是自己拿了,当时原告岳父母将玉石给自己让自己卖,45000元认卖,但是石头(原石)被自己切开了,赔了,所以现在只认可于玉石价值5万元。金首饰是自己妻子的。治病的8000元是因为自己在岳父母家干活累病了,现在都得打胰岛素,原告送到医院8000元。卖苹果的8000元自己是拿过,自己在原告家干4年活,一分钱没给过,他们要是要这个钱,就得给自己工钱。还有岳母的2000元,是自己借的,这个钱自己同意还。案涉《欠条》是自己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出具。

法院经审理查明,大刚于2023年向二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拿走三块玉石价值九万元;拿走金首饰价值二万六千元;治病拿走八千元;卖苹果拿走一万多元;欠岳母两千元。该《欠条》落款为大刚。庭审中,大刚称该《欠条》系被逼迫情况下书写,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另查明,原告提供视频、录音材料证明《欠条》出具情况。录音材料较为完整地记录了原告与被告就《欠条》中玉石、金首饰价值等问题的沟通过程。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被告于2023年向原告出具的《欠条》,涉及玉石、金首饰、住院治疗、苹果出售款及欠款等事项,被告虽主张该《欠条》系受胁迫出具,然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结合原告提交的录音、录像及微信截图等证据,法院认定该《欠条》系被告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应依《欠条》载明金额向原告履行给付义务。综上,法院依照《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判决被告大刚给付原告夫妻俩玉石款、金首饰款、手机款、住院治疗借款等合计138000元。

全媒体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