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全面解读百亿假黄金骗贷案!

发布时间:2026-03-31 12:54  浏览量:2

2026 年 3 月 27 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桩跨越十年的惊天大案:犯罪嫌疑人张青民贷款诈骗、张淑民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

法院裁定依法追缴二人在塞浦路斯购买的 17 套房产、7 个银行账户内资金及其孳息,返还被害单位。

这次裁定处理的,是张青民、张淑民二人境外违法所得没收问题。它让当年震动豫陕金融系统的假黄金骗贷案,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河南省灵宝市故县镇。

位于豫陕交界处的小秦岭金矿田,拥有千年的开采历史,主要分布在灵宝市和陕西潼关县。依靠丰富的金矿资源,两地均跻身“黄金十强县”,黄金产业是当地的经济支柱。上世纪 90 年代初,四面八方涌至故县镇和豫灵镇的务工者最多时达两万余人,矿区附近车水马龙,餐饮店整夜灯火通明,被誉为“小香港”。

在这股淘金热潮中,几个故县镇的年轻人脱颖而出。张淑民来自北桃村,擅长交际,在豫陕两地拥有广泛的政商关系,在团伙中始终扮演“大哥”角色。他的弟弟张青民,后来成为整个骗贷网络的核心操盘手。

与他们同村或邻村的王学文(城东村)、赵发平(南桃村),以及后来加入的徐建波,构成了这个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三个村庄相距不过一公里,这些人从少年时代便彼此熟识。

上世纪 90 年代,四人靠倒卖金矿石起家,规模不大。到 2004 年,积累了一定资本的张淑民只身前往深圳,从事实物黄金买卖,成立了深圳市苏秦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彼时,夏进友和王学文在灵宝负责收购黄金,每天通过航空公司将黄金运往深圳,多时十几公斤,少时几公斤,几乎天天出货。

经过数年积累,张淑民联手王学文和夏进友,于 2006 年开始筹建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 4 月 19 日,博源矿业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9000 万元,股东包括张淑民、王学文、徐建波、夏进友、赵发平和张福运。35 岁的张淑民出任董事长。

2008 年 8 月,博源矿业正式投产,占地 200 亩,总投资 10.8 亿元,年处理铜金精粉 8 万吨,平均每天可生产黄金 8000 克、白银 2 万克、电解铜 6 吨、硫酸 160 吨。在黄金市场巅峰期,博源矿业曾实现年销售收入 10.69 亿元、利税 5000 万元,成为灵宝市民营黄金冶炼业的龙头企业,据博源矿业自称/据故县镇政府网站介绍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货单位。

然而,在这家看似蒸蒸日上的企业背后,一条隐秘的造假流水线从建厂之初便已开始运转。

早在 2005 年,张淑民和王学文便经过长时间摸索,研究出了黄金掺假的核心配方。他们发现了一个关键的物理学事实:

金属钨的密度为 19.25 克/立方厘米,黄金的密度为 19.3 克/立方厘米,两者仅相差 0.05 克/立方厘米,普通检测仪器几乎无法分辨这一微小差异。

在所有金属元素中,钨几乎是造假者唯一的选择。铜的密度只有 8.96 克/立方厘米,不到黄金的一半,掺入后金砖会明显偏轻,一台普通电子秤就能露馅。铅的密度 11.34 克/立方厘米,同样远不够格。

铱和锇虽然密度更高(分别为 22.56 和 22.59 克/立方厘米),但价格昂贵,铱的市场价甚至一度超过黄金,用来造假在经济上毫无意义。唯有钨,密度与黄金几乎完全一致,而价格仅约 0.2 元/克——不到黄金的千分之一。一块 5000 克的假金砖,如果用真金制造价值超过百万元,而掺入 62% 的钨块后,材料成本骤降至不到 40 万元,中间的差价就是骗局的利润空间。

选择钨作为掺假材料还有另一个精妙的考量——黄金的熔点是 1064℃,而钨的熔点高达 3410℃。

这意味着,当他们从银行收回质押的假金砖后,只需将温度加热到黄金熔点,外层黄金融化流出,内部钨块完好无损,便能轻松将两种金属分离,实现“循环利用”——同一批钨块可以反复使用,包上新的黄金外壳后再次送进银行质押。

更关键的是,这种假金砖能够系统性地骗过当时银行普遍使用的检测手段。银行鉴定黄金真伪,通常依赖三种方法:目测外观、仪器分析和水吊法(即密度测量)。目测自不必说,外层包裹着真金的金砖在色泽、光泽上与纯金毫无区别。

仪器分析方面,银行广泛使用的 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只能穿透金属表层约 1 毫米的深度,检测到的全是外层的真金成分,对内部的钨块完全“视而不见”。

至于水吊法,原理是通过阿基米德定律测量金砖的密度——但钨的密度与黄金仅差 0.26%,这点微小差异完全淹没在仪器的测量误差之中。三道防线,无一奏效。

事实上,能够识破这种假金砖的无损检测方法是存在的——超声波检测。黄金的声速约为 3240 米/秒,而钨的声速高达 5170 米/秒,两者相差近一倍。用超声波探头扫过金砖,声波在钨块界面处会产生明显的反射异常,“夹心”结构一览无余。

但在 2005 年至 2016 年间,豫陕两地的金融机构没有一家配备超声波检测设备——对于一项涉及数十亿元的质押业务而言,这个技术盲区的代价是灾难性的。

张淑民专门从潼关县购买了制金条设备,用刨床改造成 5000 克金砖模具。王学文和徐建波则负责联系原材料,在西安找到金属钨经销商,定制规格统一的钨块。

制造工艺并不复杂:先将定制的钨块放置在模具中央,再将熔化的黄金浇铸在钨块周围,冷却后打磨抛光,一块以钨为“核心”、以真金为“外壳”的假金砖便告完成。

在每块 5000 克的金砖内,钨块重量约占 62%——也就是说,一块看似价值连城的金砖,其中近三分之二的重量实际上是廉价的金属钨。

最初,这套制假设备随着博源矿业的几位股东四处流动,哪里需要就搬到哪里。但随着假黄金的产量不断增加,来回搬运设备既耗时又费力,他们索性在博源矿业厂区内建起了一明一暗两间平房,作为固定的制假车间。

其中一间甚至没有预留窗户,与生产厂区之间隔着高墙,从外面看不出任何异常。尽管这两间平房建成多年,但里面隐藏的秘密知者甚少,直到 2016 年陕西警方破门而入,才在里面搜出一整套制造假金砖的设备和大量尚未拆封的造假原料——那些体积不大却异常沉重的包裹,正是等待被“穿上金衣”的钨块。

整个制假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从材料选购、加工、运输到办理质押贷款业务,都有专人负责。值得注意的是,核心团队成员均已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显然是为日后可能的资产转移和出逃做准备。

用钨块造假黄金并非张淑民团伙的独创发明,这是一种在全球贵金属市场上屡屡出现的造假手法。纽约曼哈顿珠宝区曾发现钨芯金条,德国、澳大利亚等地也出现过仿冒知名铸造厂品牌的钨芯假金条,甚至连包装的防伪标签都被精确复制。

但像张淑民团伙这样,将钨芯金砖做到数十吨的工业化规模,并持续十余年骗过 19 家金融机构的,在全球范围内也极为罕见。

要理解这起骗贷案的运作逻辑,首先要理解灵宝当地传统的“炒金模式”。

在灵宝市,用实物黄金抵押贷款的资本运作模式并不少见。假设每克黄金 250 元,250 万元可购买 1 万克黄金;将这 1 万克抵押给银行,按质押率下浮 20% 计算,可获得 200 万元贷款;

再用 200 万元收购 8000 克黄金,再次抵押又可获得 160 万元贷款。如此循环往复,250 万元的初始资金可撬动价值约 1200 多万元的黄金,形成近五倍的杠杆。这就是灵宝传统的“炒金模式”。

在黄金价格持续上涨的年份,这种模式利润丰厚。以 2007 年为例,黄金价格大涨逾 30%,创下 1979 年以来最大年度升幅。如果在银行质押 1200 万元的黄金,一年净增值 360 万元,即便按 6% 的利率计算,全年利息仅 86.4 万元,仍有 273.6 万元的盈余。

而如果用掺假黄金去银行循环质押贷款,杠杆倍数将远不止五倍。真金质押的循环之所以止步于五倍,是因为每一轮都要用真金白银去买黄金,成本是实打实的。

但假金砖的材料成本不到真金的 40%,等于每一轮投入的本金大幅缩水,同样的初始资金可以制造出远超真金模式的质押规模。

更重要的是,假金砖从银行赎回后可以拆解回收、重新浇铸,钨块反复使用,黄金外壳也不会损耗太多——这意味着造假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杠杆几乎可以无限放大,唯一的约束只剩银行愿意放出多少贷款。

博源矿业的股东们正是利用了这一模式。回看那段时期的金价走势:2005 年国内金价约 91 元/克,此后一路攀升,2007 年涨至 142 元/克,2008 年 177 元/克,2009 年 213 元/克,2010 年 267 元/克,国际金价在2011年9月见顶。

在这段长达六年的黄金牛市中,博源矿业的股东们凭借假黄金质押贷款和“炒金模式”赚取了上亿元——金价上涨不仅带来了质押物增值的收益,还让银行对黄金质押业务越来越有信心,放贷规模水涨船高。

然而,2012 年金价见顶回落至 354 元/克后,2013 年暴跌至 282 元/克,2014 年继续下探至 251 元/克,2015 年跌至 235 元/克。金价下跌意味着质押物贬值,银行会要求借款人补仓——要么追加黄金,要么归还部分贷款。

对于用假黄金操作的张青民团伙来说,归还贷款意味着骗局曝光,唯一的选择就是制造更多的假金砖补仓,同时继续借新还旧来偿还利息。至此,这个模式已经从“套利”彻底异化为一个越滚越大的庞氏骗局。

用假黄金骗贷在灵宝并非没有先例。早在 2005 年,灵宝市豫灵镇杜家村一位村民就曾用假黄金质押,从灵宝市农村信用社阳平信用社骗贷 2856 万元。

案发后,阳平信用社为减少损失出售了部分质押黄金,仍造成 1817 万元的实际损失。那起案件同样暴露了审批监管和黄金入库检测环节的漏洞——但这个教训显然没有被豫陕两地的金融机构吸取。

2011 年至 2016 年间,以张青民兄弟为首的团伙,以炼金企业为掩护,从潼关信合和长安信合骗取巨额贷款。每笔贷款到期后,他们采用还息不还本、雇佣他人签订虚假合同续贷的方式延长实际贷款期限。

仅在长安信合一家,张青民就借用了约 70 人的身份证办理质押贷款——这些人大多是灵宝当地的农民或博源矿业的关联人员,名义上是借款人,实际上只是出借了身份证,贷款资金全部流入张青民控制的账户。在质押贷款期间,若因金价下跌而不能达到质押额度,便补仓掺假黄金以维持额度。

更值得注意的是潼关信合的“委托贷款”模式。潼关信合不仅用自有资金发放黄金质押贷款,还接受渭南市内 9 家县区级信用合作社和农商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黄金质押贷款业务。这些委托机构把资金汇入潼关信合,由潼关信合统一操作放贷、管理质押物。

这种模式的本质,是把周边机构的闲置资金汇集到潼关信合这一个“漏斗”里,再通过同一批假黄金质押放出去——风险高度集中,却分散在多家法人机构的账面上,单看任何一家的报表都不会觉得异常。

案发时,潼关信合 84 亿元的贷款余额中,自营贷款仅 12.68 亿元,其余 71.46 亿元全部是委托贷款。换言之,潼关信合用别人的钱,放自己管不住的贷款,最终把 9 家机构一起拖下了水。

据了解,该团伙在五年时间里,仅在潼关信合一家就累计质押贷款超过 400 亿元。这个天文数字之所以远超案发时的贷款余额,正是因为“还息不还本、到期续贷”的滚动操作——同一笔钱反复借出、反复归还、反复再借,流水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雪球里面裹着的,始终是那些以钨为芯的假金砖。

2016 年 4 月 19 日,因有两笔黄金质押贷款到期,潼关信合向实际借款人张青民催收利息。张青民回复称自己有黄金能在河南灵宝融丰村镇银行质押贷款,可用于偿还所欠利息。

潼关信合贵金属贷款中心负责人杨攀随即赶赴灵宝联系贷款事宜。灵宝融丰村镇银行方面提出,贷款利率可以优惠、质押率可以提高,但黄金必须熔炼后方可办理质押。这一要求被张青民断然拒绝——因为一旦熔炼,假黄金便会立刻原形毕露。

5 月 5 日,杨攀再次电话催收,时任潼关信合副主任程兴伟等人均在现场。通话中,张青民撂下狠话:“你们爱咋弄咋弄,我不管了。”

这句话成为整个案件的转折点。杨攀和程兴伟分析认为,张青民的质押物可能有问题,随即向潼关信合理事长王续红汇报。王续红决定抽单验货,安排杨攀从台账中抽选了一笔金额相对较小的逾期质押物——670 万元贷款对应的 12 块黄金。

当晚 8 时 30 分左右,王续红、杨强国、程兴伟、杨攀等五人来到贵金属贷款中心。他们先用电钻尝试钻孔,多次尝试均未成功。随后改用压力剪将金砖剪开,剪开后发现金砖内有黑色不明异物,换了一侧剪开,结果仍然一样。

看到此情景,在场人员非常惊慌,顿时无人说话。

王续红随后让杨攀将剪开的黄金封包,重新放进保险柜,并叮嘱做好保密工作后离开。当日深夜,潼关信合高管紧急商议,有人提议立即上报陕西信合,有人提议暂不汇报,先去做博源矿业老板的工作,把掺假黄金逐步换回国标金。最终未形成决议。

这一犹豫,为主犯的出逃打开了致命的时间窗口。

5 月 8 日,王续红和程兴伟在潼关港口一家饭店与博源矿业股东徐建波、王学文见面,说明了质押物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在两三个月内将质押物倒换成标准金。徐建波表示时间太紧,全部倒换不现实,但可以做到到期一笔倒换一笔。

5 月 9 日,王续红等人前往博源矿业查看,发现生产经营正常,但寻找张青民无果。然而就在同一天,正在西安一家会所打牌的张淑民获知消息后,当天即从陕西咸阳国际机场飞往了香港。此前,张淑民已经取得塞浦路斯的居民身份,三个孩子也取得了葡萄牙的永居权——这些早已是精心筹备的退路。

5 月 10 日,王续红、程兴伟赶赴灵宝寻找张青民和张淑民。5 月 11 日,程兴伟终于见到了张青民,张青民声称自己也是被人骗了,还拿了一块黄金锯开,表示里面确实掺了大量金属钨。但从后续事件的发展来看,这不过是张青民的缓兵之计。

5 月 12 日,潼关信合决定次日抽取一批质押黄金进行熔炼测试。当晚王续红电话通知张青民安排人到场,张青民在电话中同意了。

5 月 13 日,潼关信合委托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公司,对张青民质押的 26 块黄金进行熔解提炼。检测结果显示,黄金纯度仅占全部质押物的 36.51%。至此,王续红才将真实情况上报陕西信合。

然而就在同一天,张青民已逃至香港,并乘航班飞往塞浦路斯。数天后,张氏全家在塞浦路斯汇合。从 5 月 5 日发现黄金掺假,到 5 月 13 日上报案件,中间整整 8 天时间,主犯从容不迫地完成了出逃。

更令人痛心的是,据知情人透露,早在几年前,潼关信合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就曾发现质押黄金有质量问题。但当时的高管只是将问题黄金退还张青民,后续其黄金质押贷款业务不仅未受影响,贷款规模反而未降反增。

案发后,豫陕两地金融机构排查发现,黄金掺假质押问题的严重程度远超想象。

围绕这起案件,流传着好几个令人困惑的天文数字:400 亿、190 亿、83 亿、27 亿——同一起案件,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同的数字?要看懂这场骗局的真实规模,必须先理解这些数字各自说的是什么。

先说最大的那个数。由于该团伙采用“还息不还本、到期续贷”的滚动操作,同一笔资金反复质押、反复贷出,五年下来,仅潼关信合一家的累计质押贷款流水就超过了 400 亿元。这个数字听起来骇人,但它反映的是骗局的运转规模——就像一台洗衣机转了无数圈,里面其实始终是那几件衣服。

真正能衡量窟窿大小的,是案发那一刻各家银行账面上还没收回来的贷款本金,也就是 2016 年 5 月案发时的贷款余额。这个数字合计约 190 亿元,分布在 19 家金融机构中,其中损失最为惨重的几家是:

潼关信合:贷款余额 84.14 亿元,掺假质押黄金 46.07 吨。其中自营贷款 12.68 亿元,另有 71.46 亿元是替渭南市内 9 家县区级信用合作社和农商银行代办的委托贷款。

长安信合:贷款余额 28.05 亿元,涉案掺假黄金 18.11 吨。

邮储银行潼关支行:涉案 30 亿元。

工商银行灵宝支行:涉案 30 亿元。

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涉案 7 亿元。

这五家加起来约 179 亿元。剩下的十几亿差额,来自潼关信合委托贷款所涉及的其他合作机构——它们的贷款余额已经包含在潼关信合 71.46 亿元的委托贷款总额里,但作为独立法人也被计入涉案机构数量,因此全案涉及 19 家金融机构、总额约 190 亿元。

但 190 亿并不等于最终亏掉的钱。案发后,金融机构将查获的掺假黄金熔炼提纯变现,用这笔钱冲抵了一部分贷款。以潼关信合为例,84 亿元的贷款余额经过处置回收后,实际造成的净损失是 34.48 亿元。

至于 2026 年渭南中院判决中提到的“造成四家金融机构损失共计人民币 27 亿余元”,这是法院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专门针对张青民个人在四家特定金融机构的贷款诈骗行为所认定的损失——它并不涵盖其他四名主犯各自操作的骗贷部分,因此小于全案的总损失。

所有涉案资金全部流向了张青民、赵发平、王学文、徐建波、蒋纪萍五人控制的账户。其中张青民一人就占了将近一半:他在潼关信合骗贷 36.74 亿元、长安信合骗贷 14.79 亿元、邮储潼关支行骗贷 21.64 亿元、工行灵宝支行骗贷 10.55 亿元,个人名下的贷款余额总计 83.72 亿元。需要注意的是,这同样是案发时的贷款余额,而非扣除回收后的净损失数字。

仅在长安信合一家,张青民就借用了约 70 人的身份证,骗贷金额超过 14 亿元,质押 1932 块黄金估值超过 20 亿元,贷款利率在 5.34% 至 6% 之间,质押率为 70% 至 80%,贷款期限均为六个月。

假黄金从银行套出的巨额资金,并非简单地躺在账户里。博源矿业的股东们将骗贷所得大量注入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数年内成立了十多家公司,业务涉及房地产、黄金冶炼、金融等领域。

这些投资的启动资金,相当一部分正是通过假黄金质押从银行套取的贷款。换言之,骗贷资金经过层层转移和投资包装,被“洗”成了看似合法的商业资产。

这一链条在资本市场上体现得尤为清晰。2013 年 9 月,原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002072. SZ)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浙江第五季将 1500 万股(占总股本 8.52%)转让给深圳明鑫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明鑫的前身正是张淑民最早成立的深圳市苏秦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其子张鑫鑫持股 87.33%。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所需的资金,与博源矿业股东们同期从银行大规模骗贷的时间高度吻合。

同年 12 月,张鑫鑫出任德棉股份副总,博源矿业原总经理助理何亚军任总经理,赵发平任监事会主席——骗贷团伙的核心成员几乎整建制地进入了上市公司管理层。

2014 年 11 月,德棉股份更名为“凯瑞德”,经营范围增加了矿业投资、新能源投资等业务。业内人士分析,张淑民父子意在借壳整合旗下企业,若重组成功,骗贷资金将通过上市公司平台实现更大规模的“合法化”。

2015 年 7 月,张青民为大股东的三门峡德安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同年 12 月募资 2600 万元。至此,骗贷团伙同时在 A 股和新三板拥有了资本运作平台。

张淑民家族控制的河南苏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则在灵宝市开发了“灵宝金谷”商住综合项目,占地 200 亩,8 栋住宅楼,总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意在打造灵宝市黄金贸易一条街。

然而,黄金价格一路走低,加之豫西地区民间信贷危机全面爆发,博源矿业股东们的资金链日益紧绷——银行骗贷所得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偿还利息而非扩张投资,资本市场上的布局也难以为继。

2015 年 6 月起,何亚军、张福运、赵发平和张鑫鑫陆续从凯瑞德离任。更早的 2014 年 9 月,博源矿业股权就已发生重大变化,张淑民、张福运、夏进友和赵发平全部退出,仅剩王学文和徐建波。

不久后,原股东夏进友神秘失联——他驾车至三门峡市后,将车停在地下车库,在车内留下 20 万元现金,从此杳无音信。

事后来看,从凯瑞德撤出、转让博源矿业股权、退出新三板公司——这一系列动作并非单纯的商业退出,而是一套有计划的“金蝉脱壳”方案。据知情人透露,在夏进友失联之前,张氏父子就已取得塞浦路斯居民身份和葡萄牙永居权,移民海外的退路早已铺好。

2015 年 11 月,张淑民处理完资本市场和股权方面的收尾事务后,张青民便在短短两个月内,涉嫌用假黄金从长安信合骗贷约 14 亿元——这是案发前最后的疯狂掠夺,也是出逃前最后一次大规模套现。

这起案件最令人震惊的,不仅是造假手法的精密,更是金融监管体系的全面溃败。

陕西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始于 2003 年,首推这项业务的是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由于推行后效益显著,潼关县和灵宝市的金融机构纷纷效仿,业务迅速扩张。

一般而言,正规的个人黄金质押贷款要求借款人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持有的实物黄金作为质押物,且质押黄金须为可在交易所交易并交割的“标准金”。

但在潼关和灵宝的实际操作中,这一要求形同虚设——博源矿业股东们送来的假金砖从未经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认证,无论是农村信合还是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的分支机构,统统照收不误。

涉案的 19 家机构中,既有潼关信合、长安信合这样的地方农村金融机构,也有工商银行灵宝支行(涉案 30 亿元)、邮储银行潼关支行(涉案 30 亿元)、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涉案 7 亿元)这样的大型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后三家加起来就是 67 亿元,占全案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工行和邮储拥有远比农村信合更完善的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架构,为什么也被同一套假金砖骗得血本无归?19 家机构集体失守的背后,存在几个深层的共性原因。

首先是技术层面的共性缺陷。无论是信合还是工行、邮储,在黄金质押物检测上使用的都是同一套方法:目测外观、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分析、水吊法测密度。

前文已经分析过,这三种手段对钨芯金砖完全无效。没有一家机构——包括工行和邮储——配备了能够识破假金砖的超声波检测设备。换言之,在技术层面,大型银行与农村信合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面对同样的检测盲区,同样束手无策。

其次是“先行者效应”带来的集体麻痹。灵宝工行早在 2003 年就开办了黄金质押贷款业务,是这项业务在豫陕两地的首创者。潼关工行和邮储银行则是 2011 年才跟进开办——此时距灵宝工行首创已过去八年,距潼关信合开办已过去六年,市场上从未曝出过重大风险事件。

在一个“从来没出过事”的业务领域,后来者天然倾向于信任先行者的经验和流程,放松自身的审慎评估。

更何况,博源矿业自称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货单位,年销售收入超过 10 亿元,这块金字招牌对所有银行都构成了强大的信用背书——既然交易所都认可的企业,基层支行还有什么理由怀疑它送来的金砖?

第三是大型银行县级支行的“两头不靠”困境。工行和邮储的总行层面确实有严格的风控制度,但这些制度要穿透到一个县级支行的每一笔具体业务,中间隔着省分行、市分行两级管理层。

黄金质押贷款在潼关和灵宝属于“地方特色业务”,总行层面未必有专门针对非标准黄金质押的操作细则和检测标准。县级支行在具体操作中拥有相当的自主空间,而当地的“行业惯例”——接受非标金、不做破坏性检测、默认博源矿业的信誉——就这样填补了制度的空白。

银监会在处罚工行潼关支行和邮储潼关支行时,同样使用了“金融创新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措辞,说明这两家机构在开展黄金质押业务时,并未按照总行的审慎要求执行,而是照搬了当地信合的粗放模式。

第四是利润驱动下的“羊群效应”。黄金质押贷款在潼关和灵宝是一项利润丰厚的业务——质押率 70%-80%,贷款利率 5%-6%,且有实物黄金作为“安全垫”,在账面上几乎是零风险的优质资产。

当一个县域内所有金融机构都在争抢这块蛋糕时,任何一家选择退出或收紧标准,都意味着把利润拱手让给竞争对手。这种竞争压力对县级支行的影响尤为显著——它们的业绩考核与当地业务量直接挂钩,而总行对一个偏远县支行的关注度远不及对省会城市分行的关注度。

该团伙仅在邮储银行潼关支行一家就先后进行了 400 余次质押贷款操作,如此高频的业务往来,既说明了这项业务对支行的利润贡献之大,也暴露了内部风控对异常交易模式的麻木。

2018 年银监会的处罚印证了这一判断。陕西银监局对涉案的 18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 5000 万元,其中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关县支行被罚 1000 万元,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关县支行被罚 400 万元;

河南三门峡银监分局另对工行灵宝支行罚款 250 万元。两地合计处罚 104 名责任人,其中取消 13 人一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责令相关机构对 310 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通报中将所有 19 家机构的问题一并概括为“贷款三查形同虚设、押品管理严重失效、业务开展盲目激进”三大缺陷——这说明,无论是农村信合还是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在这起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本质上是相同的: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

换言之,信合的问题在于“一把手说了算”的体制弊端,而工行和邮储的问题在于“县支行管不住”的治理真空。两种不同的制度缺陷,在同一个黄金产区的特殊生态中,殊途同归地走向了同一个结果。

在 19 家涉案机构中,陕西信合体系承受了最惨烈的损失——仅潼关信合和长安信合两家,涉案金额就超过 112 亿元,占全案总额的近六成。如果说上一节分析的是所有机构的共性缺陷,那么陕西信合的问题则更为深层:不是制度不够完善,而是制度从根本上被架空了。

以潼关信合为例,其对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有着详尽的管理规定:从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分工、检测评估、逐级审批、贷款办理、受托支付、贷后管理到贷款收回,每个环节都有制度可查。

为防范信用风险,潼关信合还制定了“三不办理”原则:异地贷款不办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办理,不具备民事行为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和未经授权委托的第三人不办理。然而,这些写在纸面上的制度,在实际执行中被逐条突破。“异地贷款不办理”?

张青民团伙全部来自河南灵宝,却在陕西潼关大规模办贷。“借用身份证不办理”?仅在长安信合一家,张青民就借用了约 70 人的身份证。所有贷款必须有信贷员实地调查报告?在巨额贷款流向少数人账户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份报告提出过质疑。

制度为何形同虚设?深层原因在于陕西信合特有的体制弊端。陕西信合成立于 2004 年 8 月,由全省 107 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发起组建,行使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但在实际运行中,陕西信合、地市级派出机构、县联社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拉长了管理链条,而农村金融机构高管的话语权过重,“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普遍存在。正如一位银行法律顾问所分析的:“商业银行的监管应该依靠制度和流程,而农村金融机构的高管话语权很重,一旦参与到贷款中就难免产生风险。”

涉案最深的潼关信合始终未改制为商业银行,仍属于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在陕西信合“十三五”期间推动的改制浪潮中,旗下已有 17 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商银行,银行类机构占比达到 55%。但潼关信合不在其中——它依然保持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组织形态,治理结构相对薄弱,这也是骗局得以长期运转的制度土壤之一。

由于这种体制弊端,只要“搞掂”县级信合理事长,贷款就颇为容易。据知情人介绍,“只要潼关信合账面上有钱,就会有工作人员给博源矿业股东们打电话,而借款人均是借用身份证。”而这种“人脉驱动”的放贷模式,与一张密织的关系网密不可分。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陕西信合多位高管系渭南籍,另有多位高管曾长期在渭南市金融机构任职。长安信合理事长常新元也是渭南人,而长安信合黄金质押业务的主办人,则是陕西信合副主任王旭明的直属亲戚。更耐人寻味的是,潼关信合原主任离任后,被返聘至长安信合继续工作;

而另一位潼关信合原主任,则在犯罪嫌疑人徐建波的公司任职。灵宝和渭南潼关毗邻,两地交往密切,正是张淑民与陕西信合系统渭南籍人士的密切关系,加上主犯之一徐建波本身就是渭南人,使得这个团伙的黄金质押贷款业务越做越大。这张由地缘、血缘和利益编织的关系网,让本应相互制约的审批链条变成了一条畅通无阻的输送管道。

地方政府的角色同样值得审视。潼关县的经济支柱正是黄金产业。在“以黄金产业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思路下,地方政府对黄金质押贷款业务重于支持、疏于监管。黄金质押贷款规模的膨胀,在某种程度上也被视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政绩”——直到骗局崩塌,这种“政绩”才露出了它的真面目。

并非没有人发出过预警。2014 年 7 月 3 日,时任陕西信合主任赵永军在潼关信合调研时就明确指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过于集中,将形成潜在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同年 9 月 3 日,陕西省联社渭南办事处副主任段小宁在陪同银监局官员调研潼关信合时也特别提出,要加强对实物检测环节的交叉复核,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增加领导监督和检测人员对黄金实物检查结果的复检和复核。

赵永军随后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压降黄金质押贷款、严格控制总量和比例、停止委托贷款办理、将单户贷款额度控制在 3000 万元以下,并推行标准金质押替代传统黄金质押。2014 年 7 至 8 月,潼关信合确实累计压降了自营黄金质押 14 笔、金额 2.7 亿元。

但这些预警意见在陕西信合高层内部遭到了激烈反对。据知情人透露,有高管认为黄金质押贷款是潼关信合的核心盈利业务,贸然压降将严重影响经营业绩。

2015 年 1 月赵永军调离后,由张全明接任主任,潼关信合的黄金质押贷款规模迅速回升。仅 2015 年一年,就发放委托黄金质押贷款 133 亿元,也未使用标准金进行质押——赵永军此前提出的每一条整改要求,几乎被逐条推翻。一位清醒者的离去,让最后的防线也随之崩塌。

案发后,陕西信合在向上级汇报的材料中,将案发原因和时间进行了修改,称“2016 年 5 月 13 日,一笔黄金质押贷款到期后,未能还款按照合同平仓处理时,发现质押黄金纯度不够”。

事实上,5 月 13 日之前,潼关信合高管们已经确认了黄金造假的事实。陕西信合随后派出工作组,由时任副主任王旭明担任组长,约谈了潼关信合全体高管,已掌握了案件的相关信息。

2016 年 5 月 14 日,时任陕西信合主任张全明赶赴潼关县,与当地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随后将情况上报陕西省政府。五天后,陕西省公安厅成立“5·19”专案组,抽调近 200 名警力侦破此案。警方在博源矿业厂区那两间平房内,搜出了一套制造假金砖设备以及大量造假原料,有些原料尚未拆装,体积不大,但异常沉重——这里就是假黄金的制造窝点。

五名主要骗贷者中,张淑民和张青民兄弟已出逃海外,王学文、徐建波、蒋继峰、赵发平全部归案。积极退赃的赵发平以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未有上诉。2019 年 11 月,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学文、徐建波、蒋继峰无期徒刑,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陕西省高院认为量刑过重,裁定发回重审。

2016 年 10 月 27 日,包括王续红、程兴伟、杨攀在内的潼关信合 8 名工作人员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刑事拘留,后相继取保候审。直到 2020 年 11 月 9 日,潼关县人民法院才作出一审判决,王续红等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缓刑,杨攀、程兴伟等 6 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然而,对金融机构内部高层的追责却姗姗来迟。直到 2020 年 10 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进驻陕西后,对百亿假黄金骗贷案高度重视,追责才重新启动。2020 年 11 月,曾任陕西信合理事长的赵永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2021 年 1 月,长安信合原理事长常新元接受监察调查。

2021 年 3 月,陕西信合原理事长杨建新、副主任王旭明同时被调查。据知情人透露,王旭明被调查不仅因为假黄金骗贷案,更涉及买官卖官问题——他分管陕北片区十多年,恰逢陕北煤炭市场“黄金十年”,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人事竞争激烈。

对于出逃境外的张青民和张淑民,司法机关启动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经审理查明,2011 年至 2016 年,张青民伙同他人用自制掺钨假黄金在陕西、河南等四家金融机构办理黄金质押贷款,造成四家金融机构损失共计人民币 27 亿余元。

同期,张青民指使他人将骗取的银行资金转入张淑民及其控制的账户,张淑民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陆续将 14 亿余元分散转入洗钱人员账户,通过洗钱方式将资金转移至香港等地,后部分转入塞浦路斯,用于购置房产和存款。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立案审查后依法受理此案,并依法发布公告。

六个月公告期内,四家金融机构申请参加诉讼,主张返还被骗资金。2026 年 3 月 20 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26 年 3 月 27 日,法院最终裁定:依法追缴张青民、张淑民二人在塞浦路斯购买的 17 套房产、7 个银行账户内资金及其孳息,返还被害单位。

从 2005 年开始研制假黄金配方,到 2016 年案发,这个犯罪团伙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用最原始的物理学原理——钨与黄金密度的近似——骗过了 19 家金融机构的层层监管。

在这十余年间,有人发现过问题却选择沉默,有人提出过预警却被调离岗位,有人试图掩盖真相却延误了追捕时机。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指向同一个症结:当“一把手”的权力不受有效制约,当人事任命被“人脉关系”主导,再精密的制度设计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这起案件确实推动了陕西农信系统的深层变革。2018 年,原银监会对潼关信合作出严厉通报,指出其“所有制度如同虚设”。2020 年中央巡视组进驻后,陕西信合两任理事长赵永军、杨建新及副主任王旭明等多名高管相继落马,系统性的反腐与整顿由此展开。

2025 年,陕西省联社首次公开透露已上报改革方案,将改制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试图通过公司化治理来弥合旧体制的裂缝。近几年,浙江、山西、河南、四川等省份的省联社改革也相继落地,全国农信体系正在经历自 2003 年改革试点以来最大规模的制度重构。

然而,如果把视线从陕西农信系统移开,放眼整个中国金融业,会发现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灵宝假黄金案暴露的漏洞,质押物真伪难辨、检测流于形式、风控被利益驱动架空,并非农村信合独有的病灶,而是贯穿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顽疾。

在灵宝案之前和之后,类似的骗局以不同的面目反复上演,受害者从县级信合一路升级到大型国有银行、信托公司乃至跨国金融机构。

2014 年,青岛港大宗商品融资骗贷案。 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基鸿,将存放在青岛港保税仓库的铜、铝和氧化铝,通过串通仓储公司开具多份仓单,对同一批货物进行重复质押,从中外数十家银行骗取贷款。涉案金额约 4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 300 亿元),造成金融机构、商贸公司等参与主体资金损失共计 159 亿余元。受牵连的不仅有工行、中行等国有大行,还有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南非标准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2018 年 12 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德正资源罚金 30.12 亿元,陈基鸿有期徒刑 23 年。这起案件的核心手法,仓单重复质押与灵宝案的假黄金循环质押如出一辙:骗子利用的都是金融机构无法独立验证质押物真实状态的盲区,区别只在于一个造假的是黄金成色,另一个造假的是仓单数量。

2015 年至 2020 年,武汉金凰珠宝百亿假黄金案。 这起案件与灵宝案几乎构成了一组完美的“对照实验”——同样是用假黄金骗贷,但受害者从县级信合换成了信托公司和大型银行,骗术也从“钨芯金砖”升级为更精密的“黄金质押+保单增信”模式。武汉金凰珠宝实控人贾志宏,以 83 吨“黄金”作为质押物,同时由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对质押黄金的重量和质量进行承保,以此从民生信托、东莞信托、长安信托、四川信托、北方信托等 15家机构、超过250亿。2020 年案发时,未到期融资余额仍高达 160 亿元。

检测发现,所谓的“Au999.9 足金”实际上是铜锌合金——连造假材料都比灵宝案更廉价。更值得深思的是金融机构的反应:东莞信托的风控人员曾两次对检测流程提出质疑,第二次甚至发现质押黄金存在“掉包嫌疑”,但时任总经理陈英“力排众议”,以“保单具有效力”为由强行推进放贷。陈英后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 14 年 6 个月有期徒刑。北方信托业务总监胡志军在跟车运送质押黄金时把车跟丢了,却隐瞒不报,同样被追究刑责。2024 年 5 月,武汉中院一审判处贾志宏无期徒刑。工商银行也深度卷入此案——金凰集团以 69.98 亿元收购三环集团 99.97% 股权时,其中 42 亿元来自工行等金融机构的意向性融资安排。2026 年,工行纪检监察组公开提及要对“大额异常损失特别是不良贷款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亮剑”,被业内普遍认为与金凰案直接相关。

2022 年,佛山铝锭仓单重复质押案与秦皇岛铜精矿“一货多卖”案。 2022 年 5 月,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被发现大量虚开仓单、重复融资,波及上海、广东等地多家大型仓储主体,甚至牵涉国有企业,涉及金额数十亿元。仅仅三个月后,秦皇岛港又爆出价值近 60 亿元的铜精矿被不法贸易商“一货多卖”,造成多家进口商大额资金损失。这两起事件与八年前的青岛港案如出一辙——同样的仓单造假、同样的重复质押、同样的仓储方与融资方串通——唯一不同的是,涉案的金属从铜铝换成了铝锭和铜精矿。

2023 年,全球大宗商品巨头托克集团镍交易欺诈案。 瑞士贸易巨头托克(Trafigura)发现迪拜金属商人 Prateek Gupta 控制的一系列公司在镍金属交易中实施“系统性欺诈”——集装箱里装的根本不是镍。托克为此在 2023 财年上半年减记 5.77 亿美元。这家年营收超过 2000 亿美元的全球顶级贸易商,拥有世界上最精密的大宗商品风控体系,却同样栽在了“质押物真伪验证”这个最古老的问题上。

把这些案件排列在一起,一条清晰的脉络浮现出来:2012 年上海钢贸危机、2014 年青岛港铜融资骗贷、2016 年灵宝假黄金案、2020 年武汉金凰假黄金案、2022 年佛山铝锭和秦皇岛铜精矿事件,每隔两三年,动产融资领域就会爆发一次大规模骗局,涉案金额从数十亿到数百亿不等,受害机构从农村信合到国有大行再到跨国巨头,骗术的核心却始终没有变过:

要么是质押物本身造假(假黄金、假镍),要么是质押凭证造假(虚假仓单、重复质押),而金融机构始终无法独立、可靠地验证“仓库里到底有没有那批货、那批货到底是不是真的”。

这个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某一家机构的风控失职,而在于整个动产融资体系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在不动产领域,中国早已建立了统一的产权登记制度,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抵押给两家银行而不被发现。但在动产领域,一批铜、一堆铝锭、一箱金砖,至今仍然可以凭一张纸质仓单在多家银行之间反复质押,而各家银行之间的信息完全不互通。

从灵宝到武汉,从青岛港到佛山,从钨芯金砖到铜锌合金,从仓单重复质押到集装箱里装的根本不是镍,相信这样的案例以后一定还会继续不断的发生。

本文综合整理自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发布、澎湃新闻、《财经》杂志调查报道及 21 世纪经济报道、凤凰网等公开资料,因信息和数据多,并一定都准确,读者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