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5车铜板换了14根金条,获刑! 法院拍卖黄金退赔被害单位,溢价!
发布时间:2026-04-24 00:45 浏览量:2
三湘都市报4月23日讯 男子成立“空壳公司”骗取5车金属铜板,卖出后到手14根金条,但他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将查获的黄金进行拍卖,18件黄金物品全部溢价成交,累计执行到位金额超出执行标的85.8万元。4月23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
2024年,黄某盯上了中铝物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流公司”)的贵金属承运业务,动起了“靠运货骗货物”的歪脑筋。他先结识“合作伙伴”韦某,谎称有走私铜可卖,随后冒用他人名义注册公司,通过化名经营、招聘员工、租赁车辆,把“空壳公司”包装得有模有样。
2024年10月,中铝物流公司通过“货车帮”平台招募司机承运一批铜板,黄某立马指使公司司机抢单成功。装货后,他两次中途换司机,玩起“调包计”。一辆货车正常送货掩人耳目,另外5辆货车则被开到隐秘地点,车上所有铜板通过韦某被辗转卖给郴州一家公司。倒卖铜板时,黄某特意要求以黄金结算,拿到14根金条和20万元现金后,潜逃往缅甸。
然而,黄某并没有逍遥多久,2025年2月,公安机关查获涉案金条、金镯等黄金共计10411.2克。随后,黄某在缅甸被抓获归案。
2025年12月,苏仙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中铝物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23万余元;在案扣押的款物直接或变价后折抵退赔款,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超出部分上缴国库。
判决生效后,苏仙区法院迅速启动执行程序。黄某潜逃过程中,其非法所得的14根金条或被其变卖,或被融化,只剩10根金条、1个金块、7个金镯。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拍。2026年2月27日,18件黄金物品全部溢价成交,成交总价1196万余元,高出起拍价48.7万元。拍卖成交后,加上公安机关协助退回的扣押赃款,该案累计执行到位1339.9万余元,超出执行标的85.8万元。
截至2026年4月16日,苏仙区法院已将1223万余元全额退赔给被害单位,剩余钱款依法上缴国库,该案顺利执结。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