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9.2克黄金制品被公安扣押30年!男子多次索要未果,最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6-04-27 17:44 浏览量:1
日前,受网友关注的
“2859.2克黄金制品被公安扣押30年”
事情有了新进展
1996年5月,辽宁省瓦房店市的男子
潘永嘉购买了2859.2克黄金制品
(18k金,黄金含量75%)后,
被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为由扣押
。
4月26日,潘永嘉代理律师张铁雁处告诉记者,4月25日,
盖州市公安局与他取得联系,约定见面沟通赔偿事宜。他
希望当事人能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获得公正赔偿。
盖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受访者供图
早前报道:
大连市的潘永嘉反映,
30年前,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被抓;其合法购买的2859.2克黄金也被公安部门扣押。
当年,妻子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他被取保候审。
潘永嘉说,
他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案件终结文书,未被告知处理结果。
2026年1月6日,潘永嘉委托律师提出赔偿申请。根据
盖州市公安局1月8日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
显示,经审查认为,综合现有证据材料,潘永嘉请求已超过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前,潘永嘉曾多次向盖州警方询问案件处理情况并索要黄金。他还提供了一段通话录音,自称是其在2024年8月20日与盖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通话记录,这位工作人员说,此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已去世,另一经办人已经退休,且核实后对方表示,不清楚案件现在的状态。关于涉案黄金,该局也向盖州市人民银行查询。
盖州市人民银行回函表示,2012年洪水淹没银行旧址,档案丢失,账目被毁,已无法查找。
潘永嘉随后向营口市公安局
申请复议
。潘永嘉认为,盖州警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局将涉案黄金扣押后交售给当地人民银行,亦未提供证据已对涉案黄金作出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送达潘永嘉,应视为对涉案黄金的扣押处于持续状态,
其提出的返还黄金的请求,未超过时效,盖州警方应当受理并作出赔偿决定。
4月24日,营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该局正积极研究此事,将尽快向复议申请人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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