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直击|抢虚拟玉石赚差价?10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6-09-01 22:25  浏览量:1

《检察日报》日前报道,2025年12月,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刘某志、周某芹等10人提起公诉;今年8月,法院一审判处该10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3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经查,这10人先后注册成立8家线上玉石销售公司,以“虚拟玉石抢单转售”为名,发展会员累计150余人,传销金额达1000余万元。判决已生效。

2023年10月,江苏省灌南县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在多个网络平台投资的虚拟玉石无人购买,本金无法取出。报案人老王表示,当初被“操作简单、收益快、拉人头赚钱”吸引,结果积蓄尽失。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2023年5月,灌南人刘某志经“上线”朱某海(已另案处理)介绍,加入“和之盈”虚拟玉石抢单平台。规则为:会员买入玉石后,次日可按加价5%卖出,支付平台“上架费”后,实际获得买入价1.5%的收益。刘某志试投1万元,次日以10500元卖出,净赚150元。他误以为稳赚不赔,同时得知拉新人扫码注册可从新人交易额中抽成0.4%,发展团队还可获高级管理奖励,遂开始动员亲友加入,一个月内发展出5个层级、60余人的团队。

此后,刘某志在朱某海指导下创建“立之盈”公司,将原有团队迁移过来,并沿用拉新人抽成规则,另设团队长激励方案——团队长做到200万元流水或发展到60人以上,即可开设新公司。在此激励下,其核心下线刘某、周某芹分别成立“杨之盈”“恒之盈”,二人发展的下线周某、陶某川等7人也各自成立5家独立运营的线上玉石销售公司。平台层层复制,形成多层级传销网络。

然而,这种依赖新会员资金维持的“击鼓传花”模式无法持久。2023年9月,新增会员和资金流入骤减,高价玉石无人接盘,平台控制人无力“护盘”,资金链断裂,多个平台关闭,引发参与者举报。2024年7月至12月,刘某志、周某芹等10人被陆续抓获归案,最终受到法律惩处。(文/本刊记者 雷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