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230余万张虚假珠宝鉴定证书 一被告被判三年、罚款四十万
发布时间:2026-09-01 22:20 浏览量:1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重点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件。其中一个案例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井某某制作、销售虚假珠宝鉴定证书案,该案被告向2800余名购证人员销售假冒珠宝鉴定证书合计230余万张,非法经营数额100余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东海县冰瑶珠宝商行进行现场核查,当场查获一名正在递送虚假珠宝鉴定证书的嫌疑人,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东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于2025年5月12日在牛山街道一出租房内抓获井某某等9人,现场查扣作案电脑5台、塑封机4台,捣毁仿冒鉴定机构网站3个,提取网站后台数据45万余条,收缴成品虚假证书8353张。
经查,2023年至2025年,井某某伙同他人购置电脑、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大量伪造带有“NGTC”(国家珠宝玉石质检中心)“中国地质大学”等注册商标的珠宝鉴定证书,先后搭建仿冒鉴定机构网站8个,向2800余名购证人员销售假冒“国家珠宝玉石质检中心”证书226万余张、假冒“中国地质大学”证书6万余张,合计230余万张,非法经营数额100余万元。
2026年6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井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其余被告人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扣押的作案工具及假冒证书依法予以没收。
第二个案例是广东中正珠宝鉴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5年11月,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广东中正珠宝鉴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现场发现一批标注“新疆中地质珠宝检测中心”的空白《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鉴定证书》,证书上印有的CMA证书编号为201616040170,与当事人自身持有的CMA证书编号202119015672完全不符。当事人在上述十余份《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鉴定证书》上加盖“新疆中地质珠宝检测中心”检验专用章,并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6年5月,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取消检验资格,并处罚款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