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收到立案告知书,或还面临受损股民挽损
发布时间:2026-02-10 16:35 浏览量:5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月9日,萃华珠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萃华珠宝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2月9日收盘时持有天晟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月6日,萃华珠宝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萃华珠宝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
深圳翠艺冻结股份数594.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2%,起始日是2026年1月30日,到期日是2029年1月29日,冻结申请人是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原因是司法再冻结。
萃华珠宝称,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资料显示,萃华珠宝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萃华珠宝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