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305万!胖东来“黄金万两大月饼”侵权案胜诉!

发布时间:2026-02-26 10:48  浏览量:2

2024年起,市场上出现一款“黄金万两大月饼”,由郑州某食品公司委托生产、宣传、销售,借助广州某零食店等多平台主播带货,擅自大量使用“胖东来”标、字号与相关标识,刻意模仿胖东来产品包装与宣传话术,制造“官方授权、胖东来同款”的虚假印象,致使大量消费者混淆误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胖东来品牌声誉与合法权益。

胖东来在监测到侵权行为后,第一时间启动全流程证据固定:对生产源头、线上销售链接、主播直播话术、商品页面、物流信息等全面公证取证,固定完整侵权链条。

随后,胖东来以商标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被告方主观侵权故意明显,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获利丰厚,已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终审判决结果:1. 郑州某食品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胖东来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赔偿胖东来两家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另支付维权合理开支5万元,合计305万元;

3. 广州增城某零食店(带货主播方)构成帮助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4. 判决生效后,胖东来于2026年2月25日晚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判决书公示,案件尘埃落定。胖东来胜诉,不只是一家企业的维权胜利,更是国货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志性案例。2026年2月25日晚,胖东来官方发布“黄金万两大月饼”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书公示,这场持续一年多的品牌维权大战以胖东来全胜收官。

郑州某食品公司被判赔偿300万元及5万元维权开支,广州某带货零食店赔偿2000元。

一纸判决,不仅为胖东来正名,更为全行业敲响警钟:傍名牌的捷径走不通,蹭流量的套路行不通。事件始于2024年,一款名为“黄金万两大月饼”的产品突然在各大直播平台刷屏。产品包装、宣传文案、关键词刻意贴近胖东来经典风格,多处直接标注“胖东来”字样,主播在直播中反复暗示“官方合作、同款品质”,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胖东来出品或授权产品。

事实上,胖东来从未授权该企业生产、销售相关月饼,侵权方以极低生产成本,借助胖东来的国民度快速走量,赚取巨额差价。侵权行为并非隐蔽,而是公然在全平台扩散。从生产委托、包装设计、文案撰写,到主播口播、商品标题、详情页宣传,形成一条完整的恶意侵权产业链。这种“精准碰瓷”,利用的是胖东来多年积累的口碑与信任,伤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面对侵权,胖东来没有选择沉默妥协,而是走上最严谨、最耗时、成本最高的法律路径。公司法务与第三方公证机构协同,对生产主体、销售店铺、直播回放、商品页面、成交数据、物流信息等逐一取证,形成闭环证据链,以最专业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品牌、对消费者、对市场规则的负责。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方主观恶意明显、侵权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其行为既侵犯胖东来注册商标专用权,又构成不正当竞争。

30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5万元合理开支,是对恶意侵权的有力惩戒;对带货主播方同步追责,则明确了直播电商领域的帮助侵权责任,倒逼主播与商家审核资质、守住底线。在很多人印象里,胖东来以“善良、厚道、让利消费者”著称,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被随意侵犯。善良有尺,维权有度,法治为盾。

胖东来用行动证明:好脾气不是软柿子,好品牌更有硬骨气。维权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而是为了守护商业底线:谁用心做品牌,谁就该被保护;谁靠仿冒牟利,谁就该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