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03:08  浏览量:7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6-012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3.13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告。截止2026年3月3日,上述披露和公告时间已满45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向离职的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1人,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万股,回购价格3.1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为121.5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33173),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对象、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注销日期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