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落实大额交易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26-03-18 19:04  浏览量:3

观点网讯:3月18日,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黄金行业经营行为的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近期,我市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对从事黄金相关业务的各类主体明确了禁止性行为,为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划定了清晰的底线。为积极响应监管部门要求,维护我市黄金珠宝行业的声誉和经营秩序,筑牢风险防线,保护广大会员企业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协会立足黄金珠宝行业实际情况,特向全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出以下工作倡议:

一、严守合规底线,杜绝违法违规业务

各黄金珠宝企业须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坚决不从事以下活动:

1.严禁无实物交割的非法黄金交易: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杠杆、延期等交易,不得以黄金回收、预定价买卖为名,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保证金锁价、价差结算、平仓离场等无实物交割的行为。

2.严禁以黄金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不得假借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等固定收益回报。

3.严禁诱导黄金委托投资: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4.严禁违规互联网宣传与交易:不得利用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销售黄金产品,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小程序提供信息及技术支持。

5.严禁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不得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6.严禁掺杂掺假与乱收费:不得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强化自律管理,落实监管倡议

各黄金珠宝企业在经营中,应加强自律管理,基于风险做好防控措施,防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额交易实名登记:对当日交易总额2万元以上的贵金属买卖人员,应实名登记,确保银行卡户名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2.完善监控与记录留存:经营场所须按规定安装覆盖收银台等关键区域的高清监控,清晰记录交易过程及人员面部特征,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30日。

3.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从业人员应提高警惕,对交易中出现“行迹异常、遮挡面貌、盲目扫货、不议价、支付账户与身份明显不符、物品来源说法矛盾、价格明显异常”等可疑情况时,应立即中止交易,核查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报告。

维护深圳黄金珠宝行业的良好声誉,是每一家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共同愿望和责任。本协会呼吁全市黄金珠宝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将上述倡议落实到日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内部培训与监督,共同构建深圳黄金珠宝行业安全、透明、合规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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