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倡议: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
发布时间:2026-03-18 21:23 浏览量:2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为积极响应监管部门要求,维护深圳市黄金珠宝行业的声誉和经营秩序,筑牢风险防线,3月18日,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在其官微发布《关于规范深圳黄金行业经营行为的倡议书》,向全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一是严禁无实物交割的非法黄金交易。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杠杆、延期等交易,不得以黄金回收、预定价买卖为名,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保证金锁价、价差结算、平仓离场等无实物交割的行为;
二是严禁以黄金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不得假借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等固定收益回报;
三是严禁诱导黄金委托投资。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四是严禁违规互联网宣传与交易。不得利用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销售黄金产品,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小程序提供信息及技术支持;
五是严禁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不得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六是严禁掺杂掺假与乱收费。不得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该协会同时呼吁,各黄金珠宝企业在经营中,应加强自律管理,基于风险做好防控措施,防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大额交易实名登记:对当日交易总额2万元以上的贵金属买卖人员,应实名登记,确保银行卡户名与本人身份证一致。二是完善监控与记录留存:经营场所须按规定安装覆盖收银台等关键区域的高清监控,清晰记录交易过程及人员面部特征,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30日。三是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从业人员应提高警惕,对交易中出现“行迹异常、遮挡面貌、盲目扫货、不议价、支付账户与身份明显不符、物品来源说法矛盾、价格明显异常”等可疑情况时,应立即中止交易,核查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