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联交易解读:受托瑞丰银行588.65万股股份表决权

发布时间:2026-08-26 19:22  浏览量:1

2026年8月27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受托表决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承接对应瑞丰银行股份的相关表决权权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相关审议流程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明牌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交所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法人,截至公告发布日其股权结构清晰,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主体经营状态正常。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标的为明牌实业持有的瑞丰银行5886481股股份,以及委托期限内明牌实业因瑞丰银行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瑞丰银行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该部分表决权剥离了收益权、处分权、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等股东权利,仅将召集主持参会、提案、表决等相关权利委托给明牌珠宝行使。委托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起生效,直至双方签署终止协议之日止,委托期内明牌实业不得单方面撤销授权,也不得将该部分表决权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明牌珠宝合计拥有的瑞丰银行表决权比例达到4.54%,在瑞丰银行股东表决权排名中位列第二,叠加公司已向瑞丰银行派驻董事的安排,公司可对瑞丰银行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对应股权投资将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过去12个月内,除已获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交易外,公司与明牌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明牌实业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67%虞阿五16%尹阿素6%尹美娟6%虞兔良5%合计100%

从本次关联交易的设计逻辑来看,本次表决权委托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内关联主体之间的权利安排调整,并未改变公司合计持有瑞丰银行4.54%表决权的实际权益占比,属于原有投资核算框架下的主体适配调整,不存在新增大额资金往来或利益输送的显性安排。独立董事专项会议也明确该交易为对应持股主体变化后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瑞丰银行的重大影响地位进一步通过协议形式固化,后续瑞丰银行的经营业绩波动也将按照权益法规则同步体现在明牌珠宝的当期投资收益中,成为公司整体业绩的组成部分。本次交易全程履行了对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方明牌实业的经营状态合规,不存在失信风险,整体交易安排具备合理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