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5岁刘晓庆再遭败诉!340万出资未到位,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6-09-02 12:12 浏览量:1
编辑:[憨笑]
2026年8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庆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民事判决书显示,案号为(2026)粤03民终22972号。
这位75岁的知名演员需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34000元,由刘晓庆负担。
判决书显示,上诉人刘晓庆1955年10月30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这场官司从2025年一审打到2026年二审,前后审了8个月,最终还是败诉。
9月1日,原告王先生在社交平台晒出判决书,自称“不卖惨、不曝光隐私、没律师,自学法律打官司”。
这场官司的源头是一笔330万元的借款。2020年,深圳的王先生以个人名义出借给许某(珠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珠宝公司330万元,还款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
彼时,刘晓庆是珠宝公司股东,持股34%。结果到期没还。2023年,王先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珠宝公司及许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珠宝公司及许某向王先生履行付款义务。
然而,判决容易执行难。因珠宝公司及许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最终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
执行走不下去,王先生决定追源头。2025年,他申请追加刘晓庆、宁波晓庆企业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追加宁波晓庆企业,但驳回了追加刘晓庆的申请。
王先生不服,提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这就是王先生与刘晓庆对簿公堂的由来。
珠宝公司2018年11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许某(持股51%)、刘晓庆(持股34%)、宁波晓庆企业(持股15%)。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股东的认缴出资可在2038年11月5日前足额缴纳。也就是说,按章程规定,刘晓庆的340万出资当时还没到缴纳期限。
2021年3月16日,刘晓庆与宁波晓庆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珠宝公司34%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宁波晓庆企业。2021年4月,她正式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
但法院查明,退股之后,她仍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刘晓庆”字样进行宣传,许可公司使用其肖像,继续担任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
2025年3月,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珠宝公司停止在多个平台使用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并要求赔偿刘晓庆损失69.5万元。
一审认定刘晓庆作为原股东,340万认缴出资分文未缴,需在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她不服上诉,二审审了8个月。
二审中,刘晓庆辩称系被冒用身份、自始不知情,其与公司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形象代言合作,并非实际持股经营的股东。法院未采纳这一说法。
二审法院的判决逻辑很清晰。首先,刘晓庆虽主张被许某以虚假身份欺诈登记为股东,但现有证据未显示其曾就股东身份提出异议或采取撤销登记等救济措施。
其作为工商登记公示的股东,依法应对外承担股东义务。其次,股东出资义务系法定责任,不因股东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或被欺诈而免除。
刘晓庆确认其未实缴出资,且在公司已负大额债务的情况下以0元对价转让股权,该行为客观上导致公司资本充实性受损,损害债权人利益。
即便其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亦不影响其作为登记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补充赔偿责任”的意思是,只有当公司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清偿债务时,才轮到刘晓庆来赔。能不能执行到位,取决于公司资产状况和刘晓庆个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至少在法律上,刘晓庆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已成定局。
2025年5月,王先生曾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据举报内容,2020年12月15日,珠宝公司向王先生借款330万元后,刘晓庆个人与其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以“形象代言费”的名义将这笔330万元款项转入其个人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并在2021年2月至4月开出2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后又陆续开出此类6%税点的发票共42张。王某质疑此举为逃避个人所得税的行为。2025年5月15日深夜,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声。
她称“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2025年8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通报:经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官司赢了,不代表钱能拿到。珠宝公司目前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列为非正常户,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正是当初王先生申请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的直接原因。刘晓庆败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需要在34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补充赔偿责任”意味着,只有当公司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清偿债务时,才轮到刘晓庆来赔。能不能执行到位,取决于公司资产状况和刘晓庆个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刘晓庆从影几十年,演过《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经典作品。如今75岁,仍因一桩股东出资纠纷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一个曾经的“亿万富姐”,如今被一桩330万的借贷纠纷追着打了6年官司。钱不算多,但官司缠身的滋味,恐怕不比没钱好受。
原告王先生的身份也引人关注。他在社交平台晒出判决书时写道:“不卖惨、不曝光隐私、没律师,自学法律打官司。”
从2020年借出330万,到2023年起诉珠宝公司,到2025年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再到2026年二审终审,前后折腾了6年。
一个普通出借人,面对一家被列为非正常户的空壳公司、一个75岁的知名演员,硬是靠自学法律把官司打到了终审。
9月1日,王先生在社交平台发文晒出判决书。判决书上,刘晓庆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被完整披露。一个普通人和一个知名演员之间长达6年的借贷纠纷,终于有了终审结果。
各位朋友们,75岁的刘晓庆官司又输了,340万出资没到位,二审维持原判。你觉得她是被坑了,还是该为自己的股东身份买单?欢迎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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