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中华老字号”珠宝企业,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9-08 21:40 浏览量:2
9月8日晚间,*ST萃华(即萃华珠宝,SZ002731,股价0.77元,市值1.97亿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回顾今年以来,公司股价整体呈震荡下行态势,年初一度在12元/股上方运行,1月末曾冲高至16.20元/股,此后持续回落;其间多次出现涨停,尤其7月中旬以来,公司股票曾在7月16日、17日连续涨停,7月27日、30日再度涨停,8月24日又现涨停,但随后接连跌停,8月27日收盘价跌破1元,8月31日收于0.77元,9月1日起公司股票停牌。
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9月8日盘后,*ST萃华发布《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8.3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起停牌;因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第9.4.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7日起复牌,同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触及第9.4.18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公司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申请;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书面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公告还提示,若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开信息显示,萃华珠宝由诞生于1895年的萃华金店发展而来,原店址设于沈阳城内中街的出颖胡同。2006年,萃华珠宝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4年11月,公司在深交所上市。萃华珠宝的主要业务以黄金饰品为核心,涵盖铂金、镶嵌及其他珠宝品类的设计、加工与销售。
此前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此前,*ST萃华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根据公司9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因公司未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时,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8月31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9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自9月7日起继续实施停牌。
公告显示,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自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期间股票简称将变更为"萃华退",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
此外,公司还面临多重风险:因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且8月27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还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