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楼珠宝一幕!

发布时间:2025-07-12 01:06  浏览量:24

7月8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她2020年6月在松原市江北东北商场的荟萃楼珠宝购买了一个钻戒。根据合同约定,2025年7月3日,她携带齐全资料到店申请回购。店长使用放大镜检查后,以钻戒存在破损为由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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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质疑商家合同中对“无损毁”的具体定义是什么?荟萃楼是否有规范明文明确“损毁”的判定标准?商家仅凭肉眼可见判定损毁缺乏依据,要求其出具正式的损坏鉴定结果。

7月8日下午,二三里资讯联系了松原市江北东北商场荟萃楼珠宝,店长表示,破损肉眼可见不能全额回购,售出时有国家鉴定并会让顾客检查首饰情况,若消费者不认可,可自行找国家机构进行鉴定。